每个月拿到工资条时,基本工资、基本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各种项目让人眼花缭,这其中哪些应当并入工资?哪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可以在税前扣除?了解工资条里的学问,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资、薪金所得指什
2015年6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挂出了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二审判决《上诉人泰州市圣达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省兴化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2015)泰中行终字第00053号】。随即,微信圈及部分财税网站纷纷下载转
实习生返校高峰,不少实习生发现人生的第一笔报酬被扣了很大一笔税。事实上,有相当多的公司给实习生的报酬依然按劳务报酬税扣除。劳务报酬税起征点为800元,税率20%,36年来未做任何更改。在通常情况下,取得劳务报酬的临时工、实习生等群体较之取得工资薪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
如果是中国的居民,那么不管是你从中国境内挣的钱还是从国外挣的钱,全部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不是中国居民,那么你在中国境内挣的钱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国外挣的钱就不用交税了。 月领工资的你是不是每个月都盼望发工资的那天?不过,真正到手的工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申请办理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分配表与汇总纳税情况登记的信息进行了勾稽,请总机构应注意下一级分支机构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分支机构对上一级总机构的信息报送一定要准确,以上总分机构企业如果发生过变更未及时到税务机关登记的,请及时到所属办税服务厅做好相关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统计证号及社保登记证号统一为一个登记码,标注在营业执照上。 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
问: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
如你司取得的设备维修费进项不是属于上述情况的,可以抵扣;保险公司是否对你司进行理赔,与你司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关系。
不是笼统地对取得的全部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扣除公务费用后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授权给省级地税局测算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问:辖区内学大教育等教育培训机构,在全省设有35家培训分部,营改增之前,按照文化体育业3%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适用6%税率,税负上升明显。这类企业能否采取3%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该企业分部较多,能否实行汇总纳税管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问:小企业取得政府补助应当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答:一、政府补助的财务处理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问:丢失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文件依据有吗? 答:《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问:营改增后,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地税机关返还企业的代扣代缴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8点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公布了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增值税专用
问:三证合一后,发票专用章需要按新的号码重新刻章吗?旧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第四条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
提问内容:某纳税人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回复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以下简称 39号公告 )第七条规定,
事实证明,谁早日通过改变自身来适应营改增,谁就能早日享受改革红利,占得发展先机。这是世贸万锦大酒店总经理郭贤军日前在吉林省吉林市国税局召开的营改增纳税人座谈会上说的话。 吉林市纳入此次营改增改革范围的纳税人有近3万户,记者在这里采访时发现,
提问: 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司支付给个人利息时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回复: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 国税函〔2009〕777号 《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公布了保留的 7项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增值税专
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消费过程中的增值税越来越清晰,但也成为一些商家借机涨价的理由购物小票含税,咋回事? 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近来一些超市、商
一、营改增后,你了解增值税吗? 1、增值税基本含义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 对增值额征税 ,实行 价外税 ,由消费者最终负担。是以商品(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
问: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营改增应税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税总函〔2016〕455号),决定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是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纳税人),以及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发放发票、缴销发票情况开
●现代税收制度更多反映的是人类社会对税制本身应具有的公平正义的要求 ●营改增对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但本轮改革更大的难点在直接税上 ●减税不是总量性减就可以,一定要落实在结构性上,落实在税制改革上 西子湖畔,G20杭州峰会圆满落幕;神州大地
现代税收制度更多反映的是人类社会对税制本身应具有的公平正义的要求; 营改增对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但本轮改革更大的难点在直接税上;减税不是总量性减就可以,一定要落实在结构性上,落实在税制改革上
销售取得的不动产 预缴税款应避免三处“陷阱”
建筑工程项目采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在2016年5月1日后竣工的,处置结余的工程物资如何计税的问题 (1)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在2016年5月1日后竣工的,处置结余的4月30日前购入的工程物资,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也就是说,文件并没有规定,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当然,国家税务
北京地税官网6月曾发布一则消息, 内容只有一句话: 6月8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一行到市地税局,与市地税局局长杨志强就相关涉税事项进行座谈。 越简单的新闻,越有料,越有内涵。 他们到底约谈什么相关涉税事项呢? 其实我是一个爱八卦的人, 下面综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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