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对孙某刑期计算错误,系适用法律错误;二审审理期间,修某霞有立功表现,致使一审判决对其量刑不当,本院一并予以改判。
被告人蒋某木、邹某、董某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被告单位苏州SJT电子有限公司、苏州SJT电子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鹤壁市HL物资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黄某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某生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制度,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发票税额48.06126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本人认为原告计算应当由被告承担税金的正确方式应当是:将被告作为一个纳税主体,以项目期间作为纳税期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扣除被告以原告名义采购建安材料的成本、计算增值税时要扣除被告以原告名义采购建安材料产生的进项税额。
上诉人陈某官、原审被告人李某金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谢某虚开增值税发票、利用控制公司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职务侵占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当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单位苏州MC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陈**科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陈**科归案后如实供述被告单位及其罪行,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陈**科均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200万余元,税额830万余元,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予依法惩处。
被告单位苏州JY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某穗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王某穗归案后如实供述被告单位及其罪行,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王某穗均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单位苏州L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某让他人为苏州L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苏州HK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被告人龙某川让他人为苏州HK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河南XC医药有限公司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上诉人何某光作为信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被告人王某刚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刚起了辅助作用,是从犯,对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刚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偷逃税款案件。涉案企业采取账外经营、销售收入“体外循环”的方式隐匿收入逃避缴纳税款,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代表性。
被告人杨某富、韩某超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利用杨某富实际控制的前进公司和新余成大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通过被告人马某、景某晴等人介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某军、董某豪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刑律,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周某姣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柴某江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擅自制造并且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当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屈某文、宋某义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或者应税劳务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潘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潘某案发后能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并可适用缓刑。
被告单位无锡HLS换热器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单位犯罪,被告人张某达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达还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无锡LB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单位犯罪,被告人朱某华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上诉人赵涛瑜、张爱军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且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被告人李某位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原审被告单位山东ZH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单位山东XJYCD机械有限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数额巨大。
认定企业构成虚开犯罪,仍应回归对是否有真实交易这一关键事实的把握,在此基础上,判定开受票方是否形成犯罪合意,如何联络实施虚开,基于何种原因虚开,在此基础上,判定开票行为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造成多少税款损失。
被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FST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仇某东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仇某东归案后如实供述被告单位及其罪行,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仇某东均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单位苏州LP计算机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叶某鹏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叶某鹏归案后如实供述被告单位及其罪行,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叶某鹏均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曾道剑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予以支持。被告人曾道剑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罗某、刘某1、郭某、刘某2、耿某、焦某1、万某违反国家税收和发票管理制度,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向他人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且均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刘某1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郭某、刘某2、焦某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马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达人民币233501.6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系被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被告人唐某莲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让创雅公司、创鸿公司、旺顺公司、旺兴公司为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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