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谢某栋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
被告人孙某欢违反国家税收管理制度,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价税合计16.106135万元,抵扣了税款1.85291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HL公司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百,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被告人吴某作为HL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逃税罪予以惩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陈某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被告人柏某、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危害了税收征管制度,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某燕还伪造国家机关和公司、企业的印章,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对被告人陈某燕所犯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应合并处罚。
被告人孔某某无视国法,非法出售发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孔某某经警方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只对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也就有了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法定抵扣凭证,购买方可以凭借发票上记载的税额抵扣进行税额。
被告单位唐山市丰南区DH贸易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向无出售权的单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高J芝作为唐山市丰南区DH贸易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应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罗某良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5246241.2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尤某辽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处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尤某辽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原审被告单位绛县YT纺织有限公司、绛县BS纺织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为抵扣销项税款,先后收取他人为自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
被告人刘某洋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结伙他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原告瑞远公司表示该公司从“张军”处购买了与其经营有关的商品后由众嘉公司和天河宇公司开具发票,双方存在真实货物交易,不属于偷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第二条及第六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管部门,维护口岸进出口申报秩序是职责所在,有必要对“买单配票”这一“越打越多、越打越大”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并对现有战法进行必要总结,以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超帆达公司与泰信公司之间没有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仍然让泰信公司为超帆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兴裕公司与泰信公司、政欣公司和润源公司之间没有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仍然让泰信公司、政欣公司和润源公司为兴裕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原审被告单位北京ZTRD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某军,让他人为本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原审被告人郑某军作为北京中天智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让他人为所在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均应惩处。
被告人张某英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让他人为唐山市丰润区恒冠丰钢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仍通过其他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黄某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某水非法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被告人杨某水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本案为税务行政管理(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本案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稽查局系税务违法处理的专门机构,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作为本案复议机关,执法主体资格适格,且两被告对原告涉税违法行为处理具有管辖权。
被告单位阳泉市XB贸易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发票共计323份,合计金额32194296.79元,税额5266851.21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张家界YH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陶某平在其没有真实货物出口而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陆某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非法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陆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出口舍近求远、费用和人工情况异常……两家智能表出口关联企业涉嫌骗税。办案人员很快在核查中证实,企业原材料进货虚假。但随后进一步核查却发现,手表组装生
上诉人邱某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构成合同诈骗罪。惠州市SX鞋业有限公司及海丰县广信鞋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邱某章作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近日,杭州一家物流公司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罚款共计1240.92万元,为其法律意识淡薄之举付出了沉重代价。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专业人士表示,借鉴该案终审判决,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有望在金融借贷诉讼上“沾光”。
被告人许某光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累计688,084,5.51元,抵扣税款999,781.32元,其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李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41.495825万元,抵扣税款7.05万元,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詹某锋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告人邱某志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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