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某铃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阮某铃的再审申请。
上诉人程某良、王某强、王某良与他人合谋成立天昊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通过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诉人帅某武以扣除7%增值税返点方式通过天昊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该四人规避税收监管、侵占国家收入之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SY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具有作出税务处罚的法定职权。
关于案涉2013年12月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对JHD公司有约束力问题。首先,从该租赁合同形式上及签订过程看,乙方签章处系李翠丽代替JHD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强所签,按李翠丽陈述,其代表王某强管理该科技市场,替王某强签过很多字,对此JHD公司并未否认,可视为王某强对李翠丽管理及处理与该市场有关的事务有概括授权。
本案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争议焦点为黄某台提起的本案诉讼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及国际经济往来的日益密切,境外实体为境内实体或标的提供劳务、服务的情形日益普遍,涉及对外付汇、扣缴税款还是比较繁琐及复杂的,特别是申请适用税收协定待遇,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冗杂,技术难点及争议多,纳税人往往知难而退,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如果说一地税警联合办案效果是1+12,那么两地税警联合协同办案,又会收到什么样的效果呢? 1、一封远来的协查函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谢某梅有期徒刑6年。随着司法机关的宣判,这起由浙江省与四川省两地税警通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确定YH公司与JY公司之间的款项关系,必须先确定案涉工程造价。因本案《广西钦州保税港区JY物流仓储工程鉴定报告》中的两个造价结论均不能作为确定案涉工程款的定案依据,故原审判决对案涉基本事实没有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认定,导致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武税一稽处〔2019〕69573号 湖北宝芝灵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37570381319) 我局(所)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8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因此,无论是本案中李某主张的失业赔偿金,还是前诉中李某主张的失业救济金,其实质均是基于李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江油市国税局未为李某购买失业保险,导致李某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无法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而要求江油市国税局对此给予相应的赔偿。
原判认定上诉人温某宝、姜某桥、王某起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犯骗取出口退税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JY市国税局于2014年2月26日单方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于2014年3月26日向李某出具了《临聘人员经济补偿结算表》,该结算表中载明的经济补偿金涵盖了双倍工资、失业赔偿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19)豫17刑终68号 原公诉机关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巧玉,女,1965年6月8日出生于河南省遂平县,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遂平县,住驻马店市。因涉嫌犯逃税罪,于2016年10
警方移交线索,两家建筑企业进入检查人员视线。上游企业失联、书证难寻、企业人员言证不足面对重重困难,究竟怎样才能突破僵局?检查人员通过仔细分析发票信息,在众多账册中识别出24份异常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其中发现了两张代码和号码一模一样的克隆发票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再审申请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在实践中,口头形式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额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即时清结的情形。
购买未实际消费的餐饮发票报销套现 5名诺华医药代表卷入非法出售发票案 本报讯(记者赵新培)诺华公司5名医药代表通过被告人郭锋及其北京雅世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雅世德)购买未实际消费的餐饮发票,用于报销套现。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官网
7月5日,西部创业(000557.SZ)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开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大古物流2016年下半年,通过数千张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逃税6063.93万元。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大古物流可能
近日,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收到了长春高新区税务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对7家企业和个人违法占地漏征的15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滞纳金已成功追回,国有财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今年3月末,高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2016年至2018年间,有7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某成伙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巫某毫利用工具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和国家税款损失90975876.93元,造成国家税收巨额损失,吴某成、巫某毫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情简介 7月5日,某上市A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收到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开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B公司2016年下半年,通过数千张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逃税6063.93万元。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B公司可能补缴的税金及罚款合计
上诉人金某军无视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收管理制度,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值税专用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税务部门认定走逃(失联)企业的行为是否可诉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判决某公司诉某国税稽查局税务行政管理纠纷案 裁判要旨 税务部门将某公司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并将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范围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和过程
蹊跷的借款业务、身份特殊的借款人果真如企业所称,借款人为帮企业渡难关,忍痛放弃了收益,还是其中另有隐情,检查人员通过调查,找到了答案。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企业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涉案企业通过在账目之中做手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内查外调,查实K房产公司通过费用报销等手段,隐匿员工真实收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违法事实。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各项税费、罚款共计75万余元的处理决定。 按照税收检查计划,不久前,税务机关对K公司
本案系保险人就涉案货损赔付被保险人后代位求偿产生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在二审审理中,各方当事人对人保郑州分公司系涉案货运保险人、宇通公司系涉案货运被保险人、中旭公司系涉案货运投保人、太平洋航运保险中心系河南外运公司的责任保险人无异议,亦对维修费总金额为129057欧元、宇通公司实际支付往返运输代理费141717元人民币及一审判决认定的1欧元兑换7.35元人民币汇率无异议。
上诉人林某源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合计46309656.5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施某旗以获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合计32702071.34元,其中,已退税23639306.04元,未退税9062765.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本案再审审查的主要问题是:张某良对案涉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原审被告人谷某林在承建梅河口市教育住宅小区期间欠缴税款,在税务机关多次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并查封房屋后,谷某林私自将查封的房屋变卖,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8万余元,数额较大。
近期,中国税务报披露的一则稽查案例,某公司挂帐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老板和财务都要看! 挂账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 案例:广东省东莞市税务机关按照上级下发的股权交易检查任务,对K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税收检查,确认该公司虽在减持股票后向税务机关补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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