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正在进行中,很多纳税人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完成了这项业务,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在退补税环节中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加顺利地完成个税汇算。 1.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人账户? 答: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
为了让您在疫情期间安全、便利办税,河南税务为您梳理了196个可在网上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并依托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让您真正免去排队办税的苦恼,今天就来教您如何利用电子税务局实现宅家办税,记得看完收藏哦! 一、如何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答:纳税人可选择自行办理、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三种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
提醒一:请您仔细核对填报信息,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办理年度汇算需填报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的基础信息,如本人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联系方式、年度汇算地等,这是为了识别您的身份,便于后续为您安全办理退税或补税业务;还有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问:单位组织员工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公益性社会组织没有为每个人开具捐赠票据,而是统一为单位开具了捐赠票据,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进行个税税前扣除吗? 答: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普遍存在,也是纳税人比较关心的。个人在享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0年3月热点问题 增值税 1、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
1.我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可以享受刚刚出台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也就是今年财税字13号公告)规定,自今年3月1日至5月31
疫情期间,房东给租户减免了房租,房产税缴还是不缴? 问:我是商铺业主,和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考虑到疫情原因,今年2月为租户免了当月租金。请问2月份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是否适用财税【2010】121号文件免收租金期间
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认定条件。 为什么呢? 目前会计准则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规定,实际上包括状态标准和意图标准两个方面,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状态标准,而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空置建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规定的捐赠。 很显然,就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而言,即使没有其他减除项目,费用6万元是必须减除的,即使一个年
疫情发生之后,各国的就业形势都比较严峻,有一些境外人员会到各国的劳务市场中介网站寻找工作,同时寻找租赁住房。那么,境内企业在境内通过网络向境外人员提供在中国境内找房子的咨询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针对这一问题,福建税局2020年2月咨询答复中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的问题,最近一直是大家咨询的热点,现将最常见的五个问题归纳在此,看完后就了然于胸了。 1、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5号规定: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问:施工结束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如果与竣工后结算金额不一样,是否需要补交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文件规定,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
依据政策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本指引向您介绍如何通过自然人手机APP端办理年度汇算自行申报。
疑点代码:1460 疑点名称: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XXX) 疑点产生原因:《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中填报的报关单号未在审核系统的海关数据中找到。 调整方法: 1.如果企业申报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的出口
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不计入土地增值税收入,凡按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准予扣除相关成本、费用。故根据您问题描述情况,红线以外的部分不能作为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进行扣除。
问: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期间发票怎么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
导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跨区域经营模式。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上与一般企业有何不同,又有哪些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要点: 一、总分机构都需要
问:单位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入职(该行为不属于其日常工作范围)而获得的单位发放的奖励怎么报个税?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项奖励仍应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0年2月热点问题 增值税类 1、问:我公司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请问2月份可以去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很多企业和个人都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纷纷向疫情地区捐款捐物,表现出了一种大爱精神。 为鼓励这一行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出台了多项措施和优惠政策。 有部分企业看到了这一机会,想出了捐赠滞销货物避税的方法。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0年3月9日的答复 问:公司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所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等,请问大家都是如何处理的?实报实销吗?员工有没有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费开发票吗?若报销,员工需要交个税吗? 答:
编者按:发票在日常生活中甚为常见,就餐、乘车、住宿等个人也可以取得发票。发票在公法和私法上有着不同的法律属性,公法领域,发票是以票控税体制下实现控税目的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在私法领域,合同法上的发票义务有学者将其视为一种从给付义务。司法实践
【要点一】关于适用范围 虽然财税13号公告和税总5号公告两个文件的标题和目的都是支持个体工商户,但适用范围是全体小规模纳税人。这两个文件是为了落实国常会的要求,不宜对标题过于较真。 另外,有人以《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
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针对2020年2月底之前的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
离职后办税员信息如何更改? 留言时间:2020-02-26 咨询对象: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之前大四实习的时候在公司是办税员购票员财务负责人,后来毕业就没待那儿了,然后半年多过去了发现公司还绑着我的信息,那我应该如何单方面解除啊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受疫情影响 企业经营困难 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在哪办? 问题一个接一个 别着急 往下看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代扣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税款扣缴方法是否需要更改? 咨询时间:2019-10-25答复时间:2019-10-28 受理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咨询内容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各位水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木水吹税时间! 近日,木水在税务总局官网的众包互助栏目里面,看到了网友提了一个问题:他们公司的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是为某大品牌牛奶公司运输奶(是原料奶还是成品奶就没说清楚了)的,《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本公司一家自产苗木销售公司,是享受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征前减免的。原来每年是要做税收优惠备案的。19年是在电子税务局系统里做好,然后税务局审核。但今年电子税务局系统税收优惠备案里没有增值税征前减免的备案了。那目前这块还需要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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