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凭证最普遍的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它并不孤单,有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这些普通发票也可以成为抵扣凭证。 抵扣凭证最普遍的处理方法就是认证(扫描、勾选)抵扣,当然也并非都如此,有计算抵扣,也有对凭证信息进行采集抵扣的
什么叫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增值额怎么算?增值额,可以看作是购销差价,即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不含税销售额与该纳税人外购不含税成本之间的差额。 用公式来看,就是这样: a、增值额=销售额-
很多时候,纳税人会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对复议或诉讼案件进行审理时,要不要对相应的税款进行审查呢? 比如甲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100万,于是下达处理决定,补税100万,同时下处罚决定,罚款50%,50万。 然
早上读了一篇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微信文章,碰巧下午有人咨询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税,也想就这个问题说说自己的看法。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呢?在营改增之前,这个问题好像不称之为问题,也没有什么争论,可是在2016年5月1日之后,随着营改增
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征收增值税。此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这里,对照一下两个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行为。包括:股
经常有纳税人会问,我明明是一家事业单位,又不是企业,税务局凭什么要我去缴企业所得税。也经常有税务干部会有这样的疑惑,这家投资公司,明明是一家企业,凭什么不要缴企业所得税。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谜团:谁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
北京天润金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书编号:三稽税稽罚〔2018〕1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1、该单位以购物卡及实物形式赠送外单位人员礼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该单位以购物卡形式发放给本单位员工防暑降温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特别建议:各单位收集下列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自己整理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六联版)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二联版、五联版)(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有税额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
编者按: 2018年了,各位纳税人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与大家讨论。现就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补缴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
拉弗曲线就是个典型,税率到100%,没人干活了,也便没了税,近来看到个别发达地区税务局挺好,涵养税源,让利于民,其实税收本身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何必非得经税务局这个手呢,现在国资混改也未始非一趋势,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对于老项目、甲供工程、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施工项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那么,如果这些项目开始时没有选择简易计税而是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中途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立春之日,故地重游,时隔一个月,不再见大雪纷飞之景而是艳阳当照。我们堆的雪人也已经与瑞雪一起、完全融入大地母亲的怀抱,以孕育来年的丰收盛景!举杯小酌之后,也将该案中的点滴、与大家分享。 背景:总公司M公司在该省辖区内、跨地区有十多家分公司,
提问内容:在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前购买的不具有免税标识的特斯拉汽车,在该车型列入《目录》后能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吗? 回答内容:2017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故事梗概】税务局以涉嫌虚开移送公安,公安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公安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企业向上级税务局申请复议,上级税务局不受理,企业起诉,税务局让步,企业撤案。 【来源】南京创新机电管带有限公司与南京市
01 挂靠方要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开展业务,既要与甲方打交道,还要与各形各色的供应商打交道,这就可能需要签一系列的合同。 如果每个合同都要通过被挂靠方去盖章,显然效率低下、书生气重。所以,买一斤胡萝卜刻几个被挂靠方的章,就成为了解决效率问题的权宜
税款征收的原则应该是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地征缴入库,这是对税款征收在时间上和数量上的要求。依法纳税是一项法定义务,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本应按照法定期限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对于未按期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政策规定明确,但笔者考虑的是免收
2017年开始,全国税务机关同时展开声势浩大的对外支付核查工作,许多公司突然多了一个特殊的身份扣缴义务人。作为一名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征管法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和扣缴义务。许多人可能会问,扣缴义务人只有义务吗?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最近,阿莲听不少朋友说,房地产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天然气、暖气初装费,属于代收代付费用,不用纳税。 这一说法的政策依据,是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九条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
热点追踪 最近,【新三板】又双叒叕火起来! 不少粉丝都希望小坤开一个关于【新三板】的专题,比如,在新三板赚了钱,如何缴税?浮亏是否可以抵扣? 小坤完成本职工作后,挤出时间和小坤身边的税务大咖们聊【新三板】的干货,总结了不少因为所以。本期内容聊
企业的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增加注册资本,是企业常见的增资方式,尤其是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更为常见。 一方面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另一方面,用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可以
2017年12月28日《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浙江省(不含宁波,下同)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应统一开具增值税普
一、请问:企业办税人员增加需要哪些资料呢?能否网上办理? 简要回复如下: 目前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无法操作增加办税人员信息,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现场采集身份信息需提供的资料: (一)办税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税务代
对于很多人来说(包括大世自己),一直以来,都认为,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也就是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单位)才缴企业所得税。 但是,我们再仔细看看《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原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1、案情简介 某市地税稽查局对甲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将上一年度形成的税后利润500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科目转入了资本公积科目。稽查人员认为该公司将税后利润从未分配利润转出到资本公积科目,按规定应对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争论焦点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并不一定是无偿的,还有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和购买服务,称之为收入型政府补贴。 2017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
IPO企业的通常应对如下: 1、当地主管税机关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发行人已积极履行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并缴纳了全部罚款;确认检测科技上述违法情形已得到积极整改,上述违法事实的违法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外,自申报期第一年到该确
近日,有破产管理人朋友谈到一个问题:在某破产案件中,破产企业拟以房抵债,但和有关部门沟通过程中耽搁了一段时间,结果发现房地产抵债契税减免的政策过期了,卡在半路好尴尬。那么,以房地产抵债的契税减免政策还能适用吗?还会延续吗? 这位朋友提到的政
在土地增值税计算收入中,有大量的争议问题。这些争议有的是政策不明确带来的争议,但多数是由房地产管理规则执行情况引起的。要对这些争议在征纳双方之间取得共识,委实不容易。 下面提出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中一些实际问题与大家讨论,由于涉及到收入的问题
经济形势不乐观,经济纠纷就多了,纠纷多了打官司也就多了,打官司多了执行也就多了,结果就是企业通过司法手段获得财产的现象就越来越多了。这不,前段时间甲企业就通过执行的方式拿到了债务人乙企业的一宗货物,可入账的时候却发愁了:只有法院文书,没有
在小会计们在强烈要求下(恩,凡人数了好几遍,就一个,不过我数一遍就算加上一个,数上几百遍,自然就是强烈要求了),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掰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大家都知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贸易救济措施货物进口报关单自动计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号 2018-1-15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降低放行前因贸易救济措施实施设置的海关核查率,海关总署对H2010通关系统和海关预录入系统进行了优化,对实施
不久前,江苏省扬州地税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地税局层转来的两份 A国税收情报信息:一份请求调查2007年6月~2010年5月A国居民个人艾某的收入情况其在办理A国年金预提所得税退税(以下简称退税)业务过程中,是否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另一份提供了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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