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都能在季度预缴时应享尽享,充分利用国家带来的政策红利,以减税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所有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之规定,该企业在2020年三季度自行申报税收减免五十余万元,享受了国家惠企政策的红利。通过享受政策,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了企业发展。
湖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成立,主行业为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是湖南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两百余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40%,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使企业获得了更快的发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1月13日,以“共建活力湾区,携手开放创新”为主题的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在深圳开幕。创新决定未来,增强在源头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才能在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2018年汇算清缴早已结束,不知道各位做汇算清缴是否顺利呢?我们有个金属制造业的客户就很头疼,因为他的专管员说他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让客户调账,否则不能完成汇算清缴。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新税务开局之年,是减税降费之年。为此很多实质性减税政策应时而生。今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推出了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方便纳税人充分享受此次税改红利,本文以政策变化点对比+解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A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累计值,万元) 第1季度 120 200 2000 4000 150 第2季度 400 500
为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于2019年4月出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2018年,国税总局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办法》明确,企业自行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同时,需要将《企业所
摘要 对于企业而言,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助力企业发展,缓解资金压力可谓是效果显著。但是对于符合多项优惠政策如何依法享受,成为困扰企业一大难点问题。今天小编筛选了6个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如何享受的常见问题,希望能为企业依法合规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一
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该文件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情况,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业务指南(2018年) 2018-05-07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修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
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种类、项目繁多。经常有人会问,享受了这个优惠、能不能同时再适用另一项优惠等问题,也有人会问,适用了优惠产生亏损如何处理等问题。这些问题源于现行政策的不清晰,也源于所得税优惠机制的模糊和难以把握。寄希望通过这个系列,把现行
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一定优先于税收优惠吗? 答:为使纳税人可最大限度享受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政策(有限定期限)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无限定期限),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原则,2017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将原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与第22行弥补以前年度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以下简称新27号文件),延续国家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对比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
编者按: 2018年了,各位纳税人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与大家讨论。现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事项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基本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优惠使用与计算方面,下面这些业务事项需要特别留意,经常会产生税务风险。 享受优惠未备案 每年汇算清缴都能发现许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未作备案,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
2018年4月2日,在第27个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上,深圳国地税联合宣布将率先试点全面以报代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新模式。在2017年汇算清缴的工作中,深圳企业除了[2016]49号文规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以外的其他
一、前言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辅导主要按直接减免税政策和间接减免税政策两部分内容进行,共涉及6项优惠政策。每项优惠政策都将按照参考文件、政策梳理、报表填报、优惠备案4块内容进行辅导。 (一)直接减免税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重点辅导内
又到一年一度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该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呢?今年的政策和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呢?本文通过12个具体案例一一告诉您。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 《国家
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
苏州地区各区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备案工作相继开始,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可以抵扣高达175%的重大利好再次成为中小微企业关注的热门话题。国家刚刚推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系统,企业也陆续开始了自己的认证工作,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系统、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等究竟是怎么来一文看懂呢?
要点一: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 号)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至 5
有一个优惠政策,常常被普通企业所忽略,有数据显示差不多80%的企业都没有用到,这个优惠政策就是 研发加计扣除 。 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这个研发加计扣除 一 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是
根据财税[2015]116号文件、财税[2017]38号文件的规定,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其法人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分别可享受投资额70%抵扣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大幅降低投资人的税收负担,对投资人而言是重大的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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