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市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1f/22037.html

2020-12-21

天津市法规

参保单位应在完成2020年12月核定缴费工作后,向登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下载)《天津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2021年度缴费基数名册》(以下简称《缴费名册》),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据实填写。

https://www.shui5.cn/article/de/4176.html

2020-12-18

天津市法规

经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河东区翔宇小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5313.html

2020-12-15

天津市法规

对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凡未发现风险事项的,税务机关在允许的最高开票限额及发票申领数量内,按照纳税人申请予以核定增值税发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329.html

2020-12-13

天津市法规

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进一步扩大新建、扩建单体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实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e1/140274.html

2020-12-11

天津市法规

本市(含驻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中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经济专业人员,满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相应层级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214.html

2020-12-08

天津市法规

根据“放管服”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照3个《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710号、第714号)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7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6部规章予以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39788.html

2020-12-05

天津市法规

投诉举报事项不属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围或者已经进入行政执法、仲裁、诉讼程序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于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投诉举报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44009.html

2020-12-01

天津市法规

可以在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包(http://www.tjsat.gov.cn/u_zlmView.action?fjdm=11200000000&lmdm=040008),安装包内有缴费流程及渠道和客户端操作指南文档资料。也可以在天津市社保中心网申经办系统下载操作指南及安装包。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39623.html

2020-11-26

天津市法规

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依托“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会计系列职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查验”,让“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24618.html

2020-11-26

天津市法规

为了让您便捷的报送重点税源企业数据,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建设规范》,自2020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版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功能,对涉及的“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模块界面、功能等进行相关优化升级。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39613.html

2020-11-25

天津市法规

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第二批7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持续推动第三批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探索将更多事项纳入通办范围,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27536.html

2020-11-24

天津市法规

自2020年11月30日起,天津市纳税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单一窗口”两种申报方式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包括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相关证明事项以及申报出口退(免)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139622.html

2020-11-24

天津市法规

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统账结合模式(缴费比例12%,其中,单位缴费10%、职工个人缴费2%,下同)参保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39649.html

2020-11-23

天津市法规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烹饪协会等24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烹饪协会等6家单位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桃源居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等18家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139652.html

2020-11-17

天津市法规

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在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优化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39510.html

2020-11-08

天津市法规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39299.html

2020-10-30

天津市法规

各有关部门和各区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39364.html

2020-10-26

天津市法规

本市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减征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上述车船税减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如发生调整(临时调整除外),相应的减征车船税政策另行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38241.html

2020-10-25

天津市法规

为了不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国办发〔2019〕49号)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140275.html

2020-10-24

天津市法规

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一致。税务机关库存原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继续发放,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原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39582.html

2020-10-15

天津市法规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兼顾计划性与应急性,组织拟订本级决策事项目录、具体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80884.html

2020-10-14

天津市法规

缴纳义务人原则上按季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按季缴纳确有困难的,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的,缴纳义务人应当于季度终了2个月内申报并缴纳应缴费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3c/139074.html

2020-10-09

天津市法规

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可在土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在用水、用电、用气、采暖、通信等公共服务价格方面与公办学校执行统一标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68950.html

2020-09-30

天津市法规

主要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68949.html

2020-09-30

天津市法规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本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担负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差额,由住房保障资金支付,拨付给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168648.html

2020-09-26

天津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69号)精神,做好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2021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培训,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39059.html

2020-09-25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天津利达杨庄粮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优质小站稻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税收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77号公告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39575.html

2020-09-22

天津市法规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38834.html

2020-09-16

天津市法规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规定就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38781.html

2020-09-11

天津市法规

优化登记注册服务,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允许劳动者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不歧视、不限定、不增设门槛。发展小店经济,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夜市规范发展,扶持一批夫妻店、创意小店、特色小店等经营实体,打造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

https://www.shui5.cn/article/23/139749.html

2020-09-11

天津市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