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时产生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结果应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72622.html

2023-12-29

天津市法规

参与天津市质量攻关成果技术评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评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评定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82608.html

2023-12-29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82668.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我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a6/182667.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我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82666.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请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加强文件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分析有关数据,为进一步修订文件提供有力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82647.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f3/182524.html

2023-12-28

天津市法规

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182646.html

2023-12-27

天津市法规

为规范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82665.html

2023-12-26

天津市法规

为本市贸促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参展、开展经贸活动的必要出国(境)团组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商务交流活动等人员出入境需求保障力度,推动增加定期航线、航班。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82787.html

2023-12-26

天津市法规

加强政策宣传。各区人社局要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取专题宣讲、发放政策明白纸、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82840.html

2023-12-25

天津市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要求,为维护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经2023年12月15日第1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经请示委党组同意,决定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经营主体除名制度试点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83369.html

2023-12-22

天津市法规

在自贸区试点探索实施除名制度,是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各项除名制度各项工作要求,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99/182497.html

2023-12-22

天津市法规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票据》(电子),代替原《天津市财政票据》(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票据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82591.html

2023-12-20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市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82485.html

2023-12-19

天津市法规

各事务所要在2024年11月底前,向市税协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要积极挖掘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2-3家典型案例素材(每家不超过1500字)与工作报告一并报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82439.html

2023-12-19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税〔2018〕13号)和(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82417.html

2023-12-18

天津市法规

此次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用人单位缴费便利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仍可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因此,此次优化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182374.html

2023-12-14

天津市法规

现将《天津市2023年新增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184309.html

2023-12-13

天津市法规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182212.html

2023-12-08

天津市法规

停办业务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到各区人社局正常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到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正常办理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82221.html

2023-12-08

天津市法规

“研发经费年支出额”,是指近两个会计年度研发经费年均支出额;不足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按外资研发中心设立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实际研发经费支出额计算;现金与实物资产投入应不低于60%。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84169.html

2023-12-06

天津市法规

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积极配合财会监督检查,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会事项,有权检举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82190.html

2023-12-06

天津市法规

各区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依职责加强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核定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采取人工比对、案例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缴费年限核定情况的复核,确保缴费年限核定结果真实准确。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182616.html

2023-12-05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182643.html

2023-12-04

天津市法规

已在非税票据系统中建立单位用户,且已制作使用CA证书的用票单位,同时提交《使用财政票据申请函》(附件1)、《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单位印章备案表》(附件2)。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82074.html

2023-11-30

天津市法规

2023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3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99/182484.html

2023-11-28

天津市法规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参照本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82161.html

2023-11-28

天津市法规

自2023年11月22日起,启用《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代替原《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机打三联),票据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182050.html

2023-11-27

天津市法规

2023年1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政策法规处及高新区税务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在线回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参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50030.html

2023-11-23

天津市法规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代替原《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机打三联),票据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82051.html

2023-11-21

天津市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