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规定就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d2/138820.html

2020-09-10

天津市法规

本通告所称出租汽车车辆是指,截至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三级前,符合《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全市域经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和在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38830.html

2020-09-08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津财基〔2016〕28号)及《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规定,参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制定了《天津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请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38765.html

2020-09-03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时,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38652.html

2020-09-01

天津市法规

申报人存放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区人社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开展职称政策宣传、申报受理等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38758.html

2020-09-01

天津市法规

按季缴纳确有困难的,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的,缴纳义务人应当于季度终了2个月内申报并缴纳应缴费款,按年度缴纳的,应当于次年2月底前申报缴纳应缴费款。次年3月底前,税务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申报的汽油、柴油实际销售数量,开展汇算清缴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38657.html

2020-09-01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文件印发)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138631.html

2020-08-31

天津市法规

继续做好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工作,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做实身份识别、保费征缴、台账管理等,保证人费对应、足额缴纳,确保动态应保尽保。做好困难群体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联网结算管理和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38704.html

2020-08-27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青年商会等1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138795.html

2020-08-26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时,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138531.html

2020-08-21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精神,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天津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20〕3号文件印发)有关要求,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市税务机关全面进驻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38379.html

2020-08-12

天津市法规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由纳税人自行按照45号公告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38378.html

2020-08-11

天津市法规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纳税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积极拓展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工作要求,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天津市税务局在第一批网上办税226个涉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36个涉税事项,梳理了第二批网上办税清单262个涉税事项可以全程网上办,特此发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38309.html

2020-08-10

天津市法规

为促进本市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63063.html

2020-08-07

天津市法规

加强组织领导。牵头部门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加强督促,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各市级相关部门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本领域工作指导。

https://www.shui5.cn/article/0b/141378.html

2020-08-05

天津市法规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津政发〔2015〕38号)要求,相关减征政策到202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为此,起草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共2项条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38377.html

2020-08-04

天津市法规

建立师资课题库。市税协秘书处对领导小组选定的课题课件进行排列,建立师资课题库,并在行业内公告。做到资源共享,以及时满足行业会员和纳税人的需求。师资课题课件的运用。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提高宣传教育培训效能。

https://www.shui5.cn/article/17/138221.html

2020-08-03

天津市法规

建立天津市税务师行业人才库,是按照专业精湛、职业道德良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结构优化的标准,选聘相关业务方面的人才,组成专家队伍,为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38220.html

2020-08-03

天津市法规

根据以上规定,我局正在开展清理“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工作。对尚未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限期30日内开展整改:符合发证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按时补办执业许可证书;不具备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或依法注销企业主体);不具备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依法注销企业主体。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38303.html

2020-08-03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138085.html

2020-07-29

天津市法规

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201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公共交通车辆免征车船税的规定》,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138374.html

2020-07-28

天津市法规

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落实大病保险提待和倾斜支付政策,持续做好医疗救助,提高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待遇水平。及时完成2019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指导各区医保局、街道(乡镇)做好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平稳衔接、有序过渡。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38040.html

2020-07-27

天津市法规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见附件)申报2019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2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138051.html

2020-07-27

天津市法规

市场主体将固定场所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当遵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等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按照规定改变用地性质、建筑物用途或结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报经批准,未取得相关许可或批准的不予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38015.html

2020-07-20

天津市法规

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72469.html

2020-07-16

天津市法规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38105.html

2020-07-09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等8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5e/137881.html

2020-07-09

天津市法规

对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37727.html

2020-07-02

天津市法规

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申请发放。失业人员首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申请,无需事先办理失业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37726.html

2020-07-02

天津市法规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37728.html

2020-06-30

天津市法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含)后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da/137729.html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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