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工作政策性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计算口径核定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缴存基数,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规定,保证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顺利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06175.html

2016-06-13

天津市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无住所个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向无住所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103851.html

2016-06-08

天津市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整体安排,我市将于近期开展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升级工作,自2016年8月申报期起,全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将统一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03850.html

2016-06-08

天津市法规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142840.html

2016-06-07

天津市法规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6年6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04537.html

2016-06-02

天津市法规

代征单位造成印有固定金额的税收票证损失的,应当按照票面金额赔偿;丢失其他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每份赔偿100元至300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损失核销手续;未按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税收票证的,委托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适当扣减代征手续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5d/104003.html

2016-06-01

天津市法规

5月30日至5月31日暂停网上报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及POS机刷卡缴税服务。在此期间,如需缴纳税款请到所属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5月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延长至6月2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03315.html

2016-05-30

天津市法规

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在下次领取国税发票之前进行缴销;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方可领用。发票缴销由主管国税机关负责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05429.html

2016-05-27

天津市法规

考虑在升级工作启动后,纳税人大多会采取联网升级方式,众多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同时在线更新软件,会造成升级进度缓慢,故建议纳税人采取下载升级程序包自行安装的升级方式。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03038.html

2016-05-20

天津市法规

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成长良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应超过3%,或超过1000万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6a/67733.html

2016-05-19

天津市法规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开规格型号栏次;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格型号栏次外,凡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也可不填开,对个人消费者的地址、电话和开户银行账户,均可不填开。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03039.html

2016-05-19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国税机关的管理;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国税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04151.html

2016-05-18

天津市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共64户)予以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9f/103185.html

2016-05-13

天津市法规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天津市科委网站(网址:www.tstc.gov.cn)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栏中的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注册登记,经区县工作小组在系统中确认后,进入《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数据,向区县工作小组提出认定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103187.html

2016-05-10

天津市法规

上一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0%之间自主选择。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68568.html

2016-05-07

天津市法规

我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7/87951.html

2016-05-05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营业税减免税行为,2016年8月1日前,向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营业税减免税手续,8月1日后,另行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88052.html

2016-04-30

天津市法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5d/87838.html

2016-04-30

天津市法规

自2016年5月1日起,酒店业纳税人应使用国税机关发放或监制的发票,纳税人从地税局领取的未使用完的发票,营改增后可继续使用至8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87852.html

2016-04-30

天津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现就本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87903.html

2016-04-29

天津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现就本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87950.html

2016-04-29

天津市法规

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修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06/103466.html

2016-04-28

天津市法规

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103688.html

2016-04-28

天津市法规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地方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103188.html

2016-04-27

天津市法规

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按季申报备案表》(见附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https://www.shui5.cn/article/25/87708.html

2016-04-26

天津市法规

各施工企业要积极做好“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加强分包管理和主要建材采购管理,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分包商应承担的税负,调整经营管理思路,注重优化经营管理模式,实行主辅分离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03184.html

2016-04-25

天津市法规

单位核销。对撤销、关闭和破产的缴费单位,必须由该单位工会组织向所属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撤销、关闭和破产清算的文件,经所属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审核后,报市总工会核销,由市总工会通知地税部门。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04532.html

2016-04-25

天津市法规

自2016年5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外,应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87771.html

2016-04-21

天津市法规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 件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对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直接向中小企业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73/157495.html

2016-04-13

天津市法规

在我市自贸区注册的内资租赁企业申请融资租赁业务须向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委流通处(一式两份)。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103186.html

2016-04-11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国税局暂委托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代为办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87282.html

2016-04-11

天津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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