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代扣代缴增值税申报抵扣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57106.html

2012-12-31

天津市法规

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是国家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将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各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57180.html

2012-12-31

天津市法规

自2013年1月1日起,用票单位和个人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用发票时,可根据核准的用票数量直接领取发票,不再缴纳发票工本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57179.html

2012-12-31

天津市法规

对在本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57120.html

2012-12-28

天津市法规

对劳务协作基地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缺工企业一次性输入5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给予职介补贴。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158600.html

2012-12-28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现对我市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57051.html

2012-12-26

天津市法规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要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应填报《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56912.html

2012-12-18

天津市法规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向市商务委、市金融办报送月度业务情况统计表、季度财务报表和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说明书,并对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66392.html

2012-12-17

天津市法规

核实版本无误后,登陆系统点击导航界面的“基础信息”—“企业信息”,进入企业信息界面,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点击工具栏中的“联网更新”按钮(见图2),重新下载一下企业信息。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56674.html

2012-12-03

天津市法规

扣缴义务人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支付的个人收入,减除个人在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工程维护费后的余额为所得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6/56810.html

2012-11-28

天津市法规

《申报单》一式三联,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岗位、主管国税机关税款征收岗位各留存一联。试点纳税人可在主管国税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窗口免费领取《申报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56606.html

2012-11-27

天津市法规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按照市政府规定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减免和税收先征后返,可按照原规定的营业税优惠内容、优惠程度、优惠期限等,通过增值税先征后返作为政策过渡。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56589.html

2012-11-26

天津市法规

个人转让非住房,应以非住房转让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的确认,应以纳税人提供的财产原值有效凭证为依据;合理费用是指非住房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相关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56560.html

2012-11-22

天津市法规

自2012年12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或本公告列明可继续使用到2013年3月31日的发票外,一律停止使用地税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56558.html

2012-11-21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津地税地[2012]38号 2012.11.8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57125.html

2012-11-08

天津市法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我市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送要求予以明确。

https://www.shui5.cn/article/0a/56199.html

2012-11-05

天津市法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项目登记后,可使用网络实时开票系统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到项目地地税局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0a/56289.html

2012-11-02

天津市法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在我市范围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向付款方收取款项时可使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56114.html

2012-10-30

天津市法规

保障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56006.html

2012-10-18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现对我市销售应税服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56153.html

2012-10-16

天津市法规

2011年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或申请办理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55832.html

2012-10-15

天津市法规

主管地税局应于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对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发票核定,包括领购数量、开具品目、最高开具限额等的调整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56033.html

2012-10-10

天津市法规

注册地地税局对纳税人退税申请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应退税金额并办理退库手续,同时向注册地国库提供项目地入库完税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17/55816.html

2012-10-09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企业的申请, 对我市芝麻酱(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为1.236(吨)。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55757.html

2012-10-08

天津市法规

认真执行《财税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有关权限、规则、程序、有效期限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完善并执行政策信息评价反馈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检查。探索建立集体审议、异议处理等制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55537.html

2012-09-13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应税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自2012年12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原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继续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55538.html

2012-09-12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精神,我市发布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公告》(2012年第2号)。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55383.html

2012-09-10

天津市法规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评定完毕的,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和有关评定资料向社会公布或泄露给他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55411.html

2012-09-10

天津市法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评委会的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方法和步骤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55409.html

2012-09-10

天津市法规

为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津国税征[2008]1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57370.html

2012-09-10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服务与管理,引导和帮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决定,对市级定点联系企业分期分批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8c/55272.html

2012-09-05

天津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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