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补助标准以及待遇标准,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的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调整工作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6/159224.html

2007-09-17

天津市法规

进一步完善促进区域经济布局调整的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工业战略东移以及向其他区县发展,对纳入工业迁移计划的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办法,并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47433.html

2007-09-05

天津市法规

回收经营单位现使用的收购凭证符合上述规定的,可继续使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延续使用到2007年9月底,但单份收购凭证最大开立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64129.html

2007-09-04

天津市法规

尚未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不执行本通知规定,仍按现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有关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64295.html

2007-08-29

天津市法规

自2016年5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管理的发票,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地税机关同时停止为纳税人代开地税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06/176485.html

2007-08-23

天津市法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设立在其他区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经济区域,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的确定,按照其实际坐落地规定的计税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40522.html

2007-08-08

天津市法规

防伪纸采用双色彩条涂层,其中:存根联背涂颜色为紫色;兑奖联背涂颜色为绿色;发票联背涂为紫色和绿色两种颜色.背涂颜色具有一次性转移.不可重复书写功能,正面书写,字迹背面颜色脱离显现白色痕迹。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76716.html

2007-08-02

天津市法规

依法应当在本市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规定在本市地方税务机关或者依法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和代征船舶车船税的船舶管理部门缴纳车船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76774.html

2007-08-01

天津市法规

依法应当在本市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均应按照规定在本市地方税务机关或者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和代征船舶车船税的船舶管理部门缴纳车船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59593.html

2007-07-31

天津市法规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64382.html

2007-07-30

天津市法规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27047.html

2007-07-27

天津市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市局对1994年以来自行制定及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45767.html

2007-07-25

天津市法规

从事公共交通运营业的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确有困难的,对其公交运营的车船,可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具体规定由市地方税务部门制定。车船税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的具体办法由市地方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139790.html

2007-07-24

天津市法规

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市政府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又有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52978.html

2007-07-13

天津市法规

对单位为个人在规定标准内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收入;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2007年度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与住房公积金一致,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711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59761.html

2007-07-09

天津市法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合理确定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05]15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出租房屋房产税核定征收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159600.html

2007-07-06

天津市法规

津地税流[2004]21号第二项中“对政府因道路、桥梁、绿地等非经营性用地收回土地使用权,按拆迁标准给予原用地单位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补偿性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160425.html

2007-07-05

天津市法规

在2008年1月1日以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天津市联合助学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其税前扣除政策将另发文明确。

https://www.shui5.cn/article/29/159331.html

2007-06-29

天津市法规

你委《关于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申请办理房地产减免税的函》(津经中小企(2007)6号)收悉.鉴于你委所属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天津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主要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提供社会化培训、咨询,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你蚕所属“两中心”办公用房和土地,暂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26970.html

2007-06-25

天津市法规

对未报税且已走逃的防伪税控非正常户,各征管单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的次日(逢法定节假日时不予顺延,下同)17:00时前,对其未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作失控发票采集。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64195.html

2007-06-19

天津市法规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06]11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我市规定的比例和不超过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59762.html

2007-05-30

天津市法规

你局《关于申请免征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函》(津粮财[2007]1号)收悉。鉴于你局所属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着中央及地方储备粮(油)经营管理任务和政策性承储业务,多数企业周转资金少、亏损严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第八条第三十二款“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免征2007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26969.html

2007-05-15

天津市法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5]8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59764.html

2007-05-10

天津市法规

凡列入发改企业[2007]770号文件“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的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自办理免税之日起,可再免征营业税三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40/159831.html

2007-05-10

天津市法规

对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规定条件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报经市局批准后可执行5%应税所得率。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47350.html

2007-04-20

天津市法规

关于调整2007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7]6号 2007.3.27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43058.html

2007-03-27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天津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c6/159101.html

2007-03-26

天津市法规

主管地税机关应对国税局征管的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及退税金额认真核对,经审核无误后,在不超过纳税年度主管地税机关按征收率3.3%代征的企业所得税的额度内予以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164303.html

2007-03-23

天津市法规

凡按规定在天津市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公室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材料应由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地方税务局会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公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名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160187.html

2007-03-19

天津市法规

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164666.html

2007-02-28

天津市法规

本年度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应于2007年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财政局税政处,由市财政局税政处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进行资格确认。

https://www.shui5.cn/article/9d/159329.html

2007-02-28

天津市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