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9a/174233.html

2022-12-08

天津市法规

自2023年1月1日起,通过在线开具方式使用非税系统的执收单位不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通过系统对接方式使用非税系统的执收单位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加快完成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174232.html

2022-12-08

天津市法规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安排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74118.html

2022-12-06

天津市法规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即纳税人在2023年1月份申报期申报的税(费)种可以选择综合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174034.html

2022-12-01

天津市法规

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能够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按照《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核定计算;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按照《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核定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74046.html

2022-11-30

天津市法规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自2022年8月30日(含)到2022年12月31日房屋租金。具体减免期限以上述期限内实际存续租期为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2e/176477.html

2022-11-25

天津市法规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等21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173976.html

2022-11-16

天津市法规

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74173.html

2022-11-14

天津市法规

已办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缓缴单位),可最迟于2023年底前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单位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提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73922.html

2022-11-02

天津市法规

根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区、市)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天津市纳税人可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开具的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42/173896.html

2022-10-27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项非税收入退库流程、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提升资金退库效率,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项核定征收类非税收入退库管理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含政策解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3748.html

2022-10-26

天津市法规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173750.html

2022-10-25

天津市法规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即纳税人在2023年1月份申报期申报的税(费)种可以选择综合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173734.html

2022-10-24

天津市法规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办理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向经办机构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65064.html

2022-10-20

天津市法规

自贸试验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协调推进,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根据试点需要组织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措施,确保试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滨海新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支持试点开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73682.html

2022-10-10

天津市法规

同意在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离岸基地)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开展离岸创新创业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73681.html

2022-10-10

天津市法规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的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73526.html

2022-09-30

天津市法规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7f/175843.html

2022-09-30

天津市法规

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73805.html

2022-09-28

天津市法规

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98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5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73491.html

2022-09-23

天津市法规

加大税收支持,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b/173305.html

2022-09-16

天津市法规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按15%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73302.html

2022-09-16

天津市法规

自2023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将居民医保门(急)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职工大病保险参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73251.html

2022-09-08

天津市法规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节点施工后,应计算当期工程量及价款并向发包人提出施工过程价款结算支付申请;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过程结算申请进行审查核对并确认。

https://www.shui5.cn/article/66/173244.html

2022-09-05

天津市法规

税收调查工作是服务税制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您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报调查数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1c/173240.html

2022-08-31

天津市法规

具有系统对接需求的用票单位(包括开票单位、报销单位、政府部门等),应在本单位业务系统满足财政部门信息安全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开发系统接口,按照市财政局政务网站发布的《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申请办理相关系统对接手续,通过互联网或其他财政部门支持的网络接入方式,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进行对接交互。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73157.html

2022-08-29

天津市法规

企业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计量器具,可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计量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津心融”对接融资平台和银税互动平台,架起计量企业和金融机构间互通互信的“数据桥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便企业享受线上贷款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f6/173218.html

2022-08-27

天津市法规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173317.html

2022-08-25

天津市法规

自2022年8月28日起,天津市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72304.html

2022-08-19

天津市法规

全额资助参保人员:包括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上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e/173252.html

2022-08-11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公证协会等19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72119.html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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