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经查验已经履行申报缴纳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66/177796.html

2023-06-20

天津市法规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同等对待民营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规定,鼓励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提高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鼓励对中小企业免收政府采购保证金、免费提供采购文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83646.html

2023-06-14

天津市法规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168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60元提高到164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177643.html

2023-06-01

天津市法规

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相关行业信用信息,各出证机关要加强对已归集共享信息的核验,市公共信用中心要强化数据治理,共同保证数据供给与输出的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5e/177675.html

2023-05-31

天津市法规

直连单位可向使用单位发起能力授权,邀请对方使用其直连平台已开通的能力,使用单位确认授权后,即可通过直连平台使用该能力。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77573.html

2023-05-31

天津市法规

澳门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书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香港地区的简化做法办理。简化版公证文书不适用于涉及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的公证事项。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182325.html

2023-05-30

天津市法规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等20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等12家单位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招商引资促进会等8家单位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177583.html

2023-05-26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等9家单位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会等2家单位有效期自2023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77541.html

2023-05-24

天津市法规

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要求,依法拟定入市方案、土地收益分配、资金使用等事项,落实财务公开和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成交价格、交易税费、收益支出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77603.html

2023-05-24

天津市法规

用足用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相关政策,吸引更多平台经济人才来津发展。探索更加开放的落户政策,强化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税收优惠等一体化保障制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177602.html

2023-05-17

天津市法规

监督评价局自收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原则上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加盖公章的《退库办理函》(见附件)、《天津市市级非税收入退库申请表》、原缴库清单等资料原件提供各区财政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177542.html

2023-05-11

天津市法规

对因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而评价为C级(较差)的用人单位,除采取上述惩戒措施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77499.html

2023-05-08

天津市法规

为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经研究,市人社局决定将《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81363.html

2023-05-08

天津市法规

为做好与国家相关政策衔接,更好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经研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决定将(津人社局发〔2020〕6号)、(津人社办发〔2020〕80号)、(津人社局发〔2020〕10号)、(津人社局发〔2020〕8号)、(津人社局发〔2020〕7号)5个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81362.html

2023-05-08

天津市法规

前期已勾选加计抵扣的农产品,应作进项转出税额,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栏次。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77421.html

2023-05-04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版)》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82872.html

2023-05-04

天津市法规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高温津贴低于本市规定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08/177395.html

2023-04-29

天津市法规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最高不得超过14小时。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最高不得超过11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9c/177774.html

2023-04-29

天津市法规

现将获得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77382.html

2023-04-24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为创业者减轻创业场地租金负担,支持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cd/177346.html

2023-04-18

天津市法规

加强对单位会计行为、内部控制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和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e8/177383.html

2023-04-14

天津市法规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制造业领域专项信贷计划,提升制造业贷款规模和比重。设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资基金,依托海河产业基金,对重点引育项目开展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循环用于制造业投入。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177256.html

2023-04-11

天津市法规

对天开园南开区环天南医大片区(以下称核心区)孵化项目到天开园西青区大学城片区、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片区(以下统称拓展区)落地转化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核心区分享20%、拓展区分享80%,从企业转化落地后实际产生税收的年份开始实行利益分享,分享期限为10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77255.html

2023-04-11

天津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8349.html

2023-04-06

天津市法规

在本市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在外省市保留参保缴费的人员,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不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在外省市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在本市保留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将本市养老保险缴费转出的,由本市参保缴费区社保经办机构清退本市个人账户。

https://www.shui5.cn/article/c3/177154.html

2023-04-03

天津市法规

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77148.html

2023-03-31

天津市法规

各区人社部门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举办创业活动等方式,持续深化政银合作关系,推动贷款增量扩面。贷款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建议请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181364.html

2023-03-29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决定将《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81365.html

2023-03-22

天津市法规

以重置成本作为初始入账成本的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由市、区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本级政府所属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重置成本标准,或明确其重置成本标准制定单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177384.html

2023-03-15

天津市法规

各相关用票单位要按照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对尚未使用的上述停用票据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76744.html

2023-03-14

天津市法规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46/176138.html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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