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1994年1月1日以后设立分支机构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凡属新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工商登记的,不予计算超税负返还。上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主要指企业实际投资增加生产设备、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或增加产品种类。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55382.html

1999-03-16

天津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对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个人(以下统称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作如下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dc/160563.html

1999-02-23

天津市法规

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一律就其运营车辆,采取单车定期定额的征收方法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147250.html

1999-02-12

天津市法规

对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在办理产权过程中,如出现契税计税价格变动时,征收机关可依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办理有关契税补缴税或退付手续。纳税人持征收机关出具的契税补税或退税通知书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33/159876.html

1999-02-06

天津市法规

对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价值与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的价值划分不清或合并开具发票的,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按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的适用税率一并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55967.html

1999-01-14

天津市法规

减免税的报批范围凡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应缴税款的,属于减免税的报批范围。超过以上规定范围的,不得报批减免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153543.html

1999-01-07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发放的冬季取暖费,原则上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35元据实列支。但对集中供热部门收取的暖气费,可扣除单位职工和与单位职工同居一处家属冬季取暖费后,凭供热部门开具的合法凭证据实列支。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55458.html

1999-01-06

天津市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在1998年7月1日以前按照中方上年实得工资的1%提取的失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1998年7月1日以后企业按照中方上年实得工资的2%提取的失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市政府以津政发[1998]58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明确)。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55384.html

1999-01-01

天津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局津国税一[1995]37号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在运费中分段收取的电汽化铁路运费也属运费性质,可以计算扣除”的规定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155356.html

1999-01-01

天津市法规

从事旧机动车销售的单位仍可使用“天津市销售汽车行业专用发票”及“印有单位名称发票”,但应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及使用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86/155508.html

1998-12-16

天津市法规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和《细则》)及本办法进行汇算清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c3/154613.html

1998-12-15

天津市法规

能够正确划分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已取得非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的,但不按《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55791.html

1998-12-14

天津市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生产的产品出口后,应按规定填写“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征增值税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一并报送主管征税机关进行审批,方可免征该项来料加工工缴费部分的增值税、消费税,自1 999年1月1日起不再上报市局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164698.html

1998-12-11

天津市法规

成员企业(单位)在汇总、合并纳税年度以前发生的亏损,可仍按税收法规的规定,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母(总)公司的亏损额,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54612.html

1998-12-09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基字[1996]145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的通知》(财基字[1998]498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财政专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3/159012.html

1998-12-05

天津市法规

凡是已经对部分零申报、负申报等纳税异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定率预征年终清算增值税的,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坚决予以纠正。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64154.html

1998-11-09

天津市法规

对因改变资产价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多计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或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cb/164695.html

1998-11-04

天津市法规

对企业申报不实和不符合税收规定的损失,国税机关有权予以调整。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多报损失和未经批准擅自税前扣除的行为,国税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38/155418.html

1998-11-02

天津市法规

各征税机关根据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核批的“免、抵”税金额,按有关出口企业应纳国内增值税的预算级次,开具“更正通知书”,并附《审批表》送同级国库办理调库,同时增加“免、抵、调增增值税”(市级或区县级)和“免、抵、调减增值税”数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59511.html

1998-10-20

天津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凡设立在我市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在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在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64683.html

1998-10-08

天津市法规

本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货物离境日期为准。对1998年7月1日至本通知文到之日前已出口并已办妥退税手续的上述产品,不作调整;其他虽已出口但尚未办理退税手续的上述产品,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55543.html

1998-09-24

天津市法规

为了加强对天津市旅游发展基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使用效果,推进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59514.html

1998-09-23

天津市法规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不含自行车)、土地使用税(简称三税)的代征手续费由市局统一计提,分局不再提取。各分局委托代征“三税”需支付的代征手续费,平时暂由分局垫付,年终凭手续费拨付凭证向市局申请核拨。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55608.html

1998-09-10

天津市法规

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超过半年以后不再继续经营的,且其库存销售已经超过50%的,对其在1998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货物未销售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再补税(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反之则补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47469.html

1998-09-09

天津市法规

个体工业户按6%征收率、商业户按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户也要按照以上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164434.html

1998-09-08

天津市法规

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稽查工作,加大对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基数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虚报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和没有经过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抵扣的行为,查出后要及时追补骗抵的增值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64459.html

1998-08-31

天津市法规

为进一步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在我市的投资,促进利用外资规模的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6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7f/160519.html

1998-08-28

天津市法规

为了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一定数量国债,由财政部转贷给省级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为加强对转贷资金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59034.html

1998-08-21

天津市法规

《规程》应用中涉及的各种表格,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A类、B类),由各单位到市税务咨询所领购外,其他表格均由市局统一印制。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155380.html

1998-08-20

天津市法规

为加强对该行的税收征管,保证税款及时足额上交,经市局研究,决定自1998年7月1日起,由市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金融保险营业税3%的部分,由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汇总统一到分行机关所在地和平区国税局交纳,请有关单位做好清理交接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ff/164456.html

1998-08-19

天津市法规

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个体经营者,原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从1998年7月1日(经营日期)起,均应划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划转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照市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1998]2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64427.html

199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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