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丢失发票、税务证件的书面报告后,填写“丢失发票、税务证件登报通知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第三联由丢失发票、税务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交给天津日报社广告处、《天津财税》编辑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55476.html

1994-09-22

天津市法规

请通知各有关企业在职一九九四年九月底以前补缴应纳印花税。逾期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a1/176598.html

1994-09-15

天津市法规

各国有粮食零售企业(包括粮油管理站)经营的属于应按规定纳税的粮食以及以粮食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粮食复制品、熟制品等,其购进的粮食如果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普通发票依其购入价格暂按10%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数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25922.html

1994-09-13

天津市法规

个人取得的广告、中介服务收入,属劳务报酬所得,按次依7%的综合负担率征收(营业税5%、城教0.5%、个人所得税负担率1.5%),并开立特种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56604.html

1994-09-11

天津市法规

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是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主管部门。市总工会、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负责监督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由其工会负责组织协调,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159459.html

1994-09-09

天津市法规

上述发票种类、式样的设计、变更、分别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原天津市税务局委托天津税务咨询事务所负责印制、发放的发票仍维持现行的印制发放渠道。天津税务咨询事务所分别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办理票款结算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c6/155806.html

1994-09-06

天津市法规

工商统一收据适用于全市各种经济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进行内部、外部暂收、暂付结算往来款项时使用,不再使用其它收据,不得代替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147473.html

1994-09-05

天津市法规

为了支持企业加速开发研制新产品,增强企业活力,对列入市级试制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计算上述新产品利润时,应按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产品的比重,扣除应分摊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后确定其产品净利润。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60145.html

1994-06-07

天津市法规

凡在本市经营客运出租汽车的运营收入,均由承租承包的司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规,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147285.html

1994-05-26

天津市法规

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比例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经济奖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经费全额管理和差额补贴的事业组织,应当将安排残疾人的编制空留;企业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组织,应当按差额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73/147111.html

1994-05-25

天津市法规

对按规定享受减征增值税的小学校办企业,在征收期内,应根据1993年减税后的企业利润总额,确定减税幅度,按减税计算后,征收当期的应纳税额。于年度终了后,按本年企业实际利润总额和应纳的增值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25908.html

1994-04-07

天津市法规

对从事广告业务的单位,收取的代理广告费,凡定有代理协议或合同的,并将其中部分广告业务转给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或其他广告公司(上述单位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批准允许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其转出部分在帐务上不作销售处理的,对广告制作、发布、刊登部分,在计税时可以允许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1c/26077.html

1994-04-05

天津市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订货合同所载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税三[1994]15号 1994-03-14 各区、县税务分局,开发区...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44375.html

1994-03-14

天津市法规

对于1993年上半年实行实耗扣税法,下半年改为购进扣税法的纳税人,上半年估价入账的扣税项目,可按上半年实际耗用予以扣除。对于下半年改为购进扣税法,收到发票后,又作购进扣除的,清算时,应将上半年已扣除的估价入账部分从扣除项目金额种减除,不得重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25907.html

1994-02-05

天津市法规

我市市区、五县、塘沽、汉沽、大港区之间范围内,实行统一核算的两个以上机构间移送货物直接用于销售的,可以不视同销售,其应纳的增值税于货物实现销售后,回核算地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e8/25906.html

1994-01-22

天津市法规

有证户销售或取得经营收入时必须开立发票或可以提供全部进货发票,能核实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但不能正确核算所得额的,可按月申报销售额或营业收入,按综合负担率计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4/3722.html

1993-12-30

天津市法规

对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兼营的烟、酒、饮料等商品,无论其帐务如何处理,均应按娱乐业10%的税率一并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2/170125.html

1993-12-30

天津市法规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位负责人负责与同级工会的联系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向工会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对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应当及时处理和答复。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46845.html

1993-12-08

天津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1]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市局以税三[1991]43号转发)中第二条规定,现就收购部门收购农副产品的订货合同免征印花税范围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dc/159850.html

1992-04-04

天津市法规

凡在运费结算凭证中,分别记载搬运费、装卸费等杂费的。可不并入运费计税贴花;不分别记载搬运费、装卸费等杂费的,应按运杂费总额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59851.html

1991-10-21

天津市法规

对第一种方式,广告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合同,双方均按合同所载计税贴花。广告公司与新闻单位签订的广告合同,广告公司按实际取得的业务收入计税贴花;新闻单位按照合同所载广告金额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59852.html

1990-11-02

天津市法规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59854.html

1990-10-11

天津市法规

上述凭证,材料价款和加工费在一起的,应分别按“购销合同”税目,“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税贴花;如材料价款与加工费划分不开的,全额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86/159860.html

1990-05-05

天津市法规

单位之间无偿调拨固定资产书立的凭证,可暂不贴花。单位职工宿舍移交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产信托公司,双方书立的凭证可暂不贴花。企业分设移交财产的凭证(包括固定资产、商品、物资等)可暂不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59856.html

1990-05-05

天津市法规

关于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土地管理机关批准核拨的土地面积征收土地使用税。但考虑公共道路和绿化带需占去较大比例的土地面积,为照顾其实际情况,暂只对商品房基础及院落占用的土地面积计征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153586.html

1990-02-21

天津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地[1989]123号《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关于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征免税问题,根据天津港的实际情况,对该港的上述用地自1988年11月1日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59893.html

1989-12-04

天津市法规

企业合并,其中一方不改变名称,合并前各自的资金帐已贴花完税的,并入的资金不再贴花。原企业撤销重新建立新企业的,应按新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76697.html

1989-11-11

天津市法规

对继承、赠与、析产房屋书据中,只有间数,没有价值的,可暂定10M*M为一标准间,楼房每标准间贴花10元,平房每标准间贴花5元,不足5M*M的房屋免贴印花,满5M*M不足10M*M的房屋按一标准间计算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44267.html

1989-07-16

天津市法规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申请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属于“技术合同”税目,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三计税贴花;专利权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合同成交额的万分之五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59863.html

1989-06-24

天津市法规

暂时仍兼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必须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1号)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清整办、市体改委〈关于对本市现有公司政企不分问题的处理意见〉》(津政发〔1989〕74号)办理,并提交国务院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65119.html

1989-06-21

天津市法规

在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中,经营单项行业的批发商业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得少于十万元(其中纯经营日用小商品或副食品的,不得少于五万元);经营综合性(三项行业以上)批发商业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不得少于三十万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65147.html

1989-06-19

天津市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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