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要求,5月1日至4日放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原应于5月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21日。
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平台。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18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2019年度缴费基数的依据。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90年1号令)执行。
达到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居民企业(即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或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若当期存在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实际抵减额,以抵减后的应纳税额进行填报,即: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实际抵减额”(从《附列资料(四)》第5列取数)。
2018年度内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8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原应于5月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0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群团组织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生成的社会信用信息。
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将填报好的《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并附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邮寄至市科技局。
符合一类评定标准拟申请一类的外贸企业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样式见附件)报送我局。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工作计划于五月份完成,届时将通过税企邮箱将评定结果告知各外贸企业,请注意查收。
为贯彻中央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关计税标准的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从价计征房产原值减除比例提至上限(30%),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下调20%计算缴纳。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域名为:https://fpdk.xiamen.chinatax.gov.cn,域名切换后,旧域名将停止使用,请各位纳税人及时进行更改操作,以免影响使用。如在修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服务单位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平台。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申请企业承诺十年内不迁出同安区或基地(含设立在自贸区同安集群注册地址、税收在同安区缴纳的企业)。违反承诺的,兑现扶持部门有权追回企业已享受的补贴和奖励等扶持资金。
民建界别活动小组提出的建议2“加大企业政策扶持”中提及“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仪器加速折旧等税收政策执行力度,探索对中小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的直接税收补贴。加大税收政策辅导,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扩大生产经营,促进高端研发。”
台青双创基地提供园区宿舍和办公场所租赁,如属于经营性业务,未在其原经营范围的,应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可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此外,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将原有参与线下“银税互动”的22家商业银行的个性化银税产品分期分批移植到线上,集中展示各银行的信贷产品,在形成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个性化融资需求,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基于手机端的“在线银税互动信贷超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税总发〔2017〕151号)、《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治市办〔2017〕1号)的要求,我局梳理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自然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由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实行网上、书面同时报备的方式,网上报备地址为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代理记账机构于2018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为了帮助我市纳税人全面了解掌握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地生根、纳税人应享尽享,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在门户网站设立“减税降费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政策解读、热点问答和视频辅导等。
本次开票软件升级,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新版的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号没有发生变化,原商品编码库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4月1日零时,系统会自动将16%税率更新为13%、10%税率更新为9%。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宪法、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负有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是由法律制定的,地方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3月18日起升级服务器将启用新版本开票软件的自动升级功能。请您确保网络畅通,并登陆开票软件,系统将自动提示升级,您须根据升级提示完成新版本升级工作,升级后即可正常登陆开票软件。
经安全排查,我市部分扣缴单位设置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较为简单,不能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我局拟于2019年3月16日起对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进行优化,优化后的申报密码为“8-20位(至少由字母、数字和符号中的两种组成)”。
办理在岗残疾职工申报核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流程:先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窗口提交受理。具体流程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请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fjbs.gov.cn/)查询及下载。
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提升网上咨询服务品质,我局网站自即日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受理网上咨询。点击首页“我要咨询”,即可使用智能咨询、网上留言、在线咨询和众包互助等咨询服务。
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在集中参保登记时间段内通过居(村)委会或者学校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的,可在每月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或者学校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厦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销售已装修的安置房,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其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但纳税人销售已装修房产,应当在《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明确约定,且发生的可移动家电、可移动家具、日用品、装饰用品等装修费用不予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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