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转制和己并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以及所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转制的市属科研机构,需持转制变更后的企业工商登记材料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减免手续。
对企业提出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各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1998]98号)第一、二、三条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逐级审核并上报市局,然后,由市局汇总上报省局审批。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资产损失,应及时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表》(附表一),连同资产损失报告(写明损失的资产名称、数量、金额、损失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2月底前,报有权国税机关审批后方可税前列支。
其他规定仍按《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厦地税政二[2000]24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厦地税政二[2000]32号)文要求执行。
在新《征管法实施细则》未正式颁布之前,对新《征管法》的规定,不管其可操作如何,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在贯彻实施新《征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市局研究解决。
在2000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只要外商投资企业有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技术开发且能对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进行准确归集和核算的,准予确认技术开发费基数或享受加计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在规定年限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个体户和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网吧,按"个体工商产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2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经营额×2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开发项目,经有关部门立项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增长10%,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批后,可再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
对审批立项与评定确认不同级别的或在确认“建成”时间上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享受免税政策,已审批免税的,要及时追回已批减免税款,并上报市局备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1号),自2001年1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1号)中第三条规定的营业税免税政策停止执行。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厦地税政一[2000]24号)中关于“凡用医疗服务收入解决相应支出,收支均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非营利性医疗单位,不得享受免征各项税收”,现改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1号)转发给你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个人所得税。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上述证明材料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经区级税务机关按规定逐年审核批准,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农业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计征之前予以扣除。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可按照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地税政二[2000]14号)规定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从2002年1月1日起“免、抵、退”企业纳税申报时,一律以CTAIS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作为正式申报及CTAIS软件录入的凭证,同时企业每月应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附件一)随同其它资料报送其主管管理局、区局。
2000年度考核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对所属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考核。
风险投资机构引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属于风险投资机构急需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经市风险投资行业协会认定,市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享受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
凡实行代理申报的,由纳税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并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纳税人应向代理机构如实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代理机构应依照税收规定准确进行税收调整,依率计算应缴税款,做到如实申报。
纳税申报期限统一后,市局决定将2001年的1-2月作为缓冲期,对此期间纳税人在每月11-15日申报纳税的,暂不予处罚和加收滞纳金,但必须责令其改正。自3月份起,凡逾期申报纳税的,一律予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1999〕829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娱乐场所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批复》(厦府[2000]综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季向市局上报执行情况。
凡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生产性企业(指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能源、建安企业)的所有省立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土地收益金、租赁收益金、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仍然一律按现行已降低50%的收费标准征收;
企业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开《收购业务专用发票》,出现虚开或多开,一经发现,除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定处罚外,取消《收购业务专用发票》购买权。
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其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及因此导致购买方未缴、少缴税款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防伪税控系统,明确纳税人安装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是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内容,取得社会各界包括广大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有力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经营现状,现就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基层局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扩大影响面,增强宣传效果,在社会上营造鼓励个人投资办企业的良好氛围。税政、征管、稽查人员要首先学习、领会政策内容,提高正确执行政策规定的能力,使国家鼓励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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