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税收向资源地倾斜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08]3号)决定,现将我区铜镍伴生矿资源税税率调整如下:依据国家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阿勒泰地区喀拉通克铜镍矿镍矿石资源税税率调整为7.6元/吨,其他地区铜镍矿镍矿石资源税税率调整为6元/吨。
税务机关在房地产税收窗口要设置相关的岗位,做到征收岗位不参与核定,核定评税岗位不参与征收。对一线征收人员,应按房屋交易合同价格或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避免在办税窗口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即时确定计税价格。
各级地税机关应高度重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管理工作,按照《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申请、受理、审核(实地核实)程序,明确受理、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的职责,逐级审核,严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关。
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受让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或转让金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其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等相关税费不得扣除。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以第482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严格控制减免税,条例取消了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定期减免税的规定。
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各单位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现阶段可继续执行集资建房政策。集资建房是职工享受房改政策的重要形式之一,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即享受了房改政策。
鉴于申请代开发票人到税务机关代开金额为5000元以上的发票取得付款方证明材料比较困难的实际,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提供便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取消对申请代开发票人代开金额为5000元以上的发票需提供付款方证明材料的要求。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或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转办以及应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税收减、免事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相关部门。
对以上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免征;用于出租的,不予免征。
《新疆水利供水专用发票》(机用)采用维、汉两种文字印制;规格为190mm×101.6mm;共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为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为记帐联,印色蓝色,第四联为备用联,印色为红色。
关于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我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企业,在自治区境内异地(非机构注册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取得代开发票的,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作业地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定率或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事煤炭生产、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标准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其实际发生的上述费用,据实税前扣除;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广泛宣传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和将外资企业纳入征税范围的必要性及相关政策调整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旅游专项(基金)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补助经费的宏观导向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手工、机用)规格为241MM×152MM,均为四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其中: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为绿色干式复写纸,第三联记帐联为蓝色干式复写纸,第四联业务联为普通白纸。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保险机构在向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销售“交强险”的同时,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据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关于银税通等金融服务涉及营业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工银新报[2007]356号)反映:该行与自治区国税局合作,开展了全区银税通批量代扣个体双定户税款业务,并统一从自治区国税局结算代征税款手续费;
各银行接受收费单位委托办理代收费业务,其代办的收费项目为营业税应税项目时可使用《专用发票》,也可使用收费单位提供的合法发票。如:代收通讯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和寻呼费等。
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业人员工资在每年8000元(含本数)的标准内据实税前扣除。即,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工资最高不得高于8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29日起施行。
公共交通车船是指依法取得运营资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按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供公众乘用并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车船。具体免征事宜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确定。
电信设备安装工程包括通信线路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和通信设备维修工程。通信线路安装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等均属于设备。通信线路安装工程具体设备名单见附表。
你局《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请示》(巴国税发〔2007〕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撒肥机、打瓜取籽机、铺膜机属农机产品。
对你市建筑纳税人跨区、县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可以不按照外出经营或异地施工来进行税收征管,应视同为在本地施工,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为支持新疆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第一条“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省级财税部门进行确认”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认定新疆自然生态保护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主管税务机关要检查捐赠款项用途,违反规定的,取消其已确认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办法所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是指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给予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区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已按原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缴纳了2007年度税款的纳税人,应按新旧税额标准的差额补缴车船税。纳税人可在今年补缴,也可以在明年缴纳车船税时一并补缴。对补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区查帐征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从业人员工资在每年8000元的标准内据实税前扣除。
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个体税收征管,从思想上树立“抓大(重点税源)控中(企业税收)不放小(个体税收)”的税收征管意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加强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个体征管工作水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精神,这进一步促进我区科研机构转制改革,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新疆机械研究院等19家科研机构为自治区转制科研机构,可参照执行财税[2005]14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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