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里,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企业所得税里,农产品初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符合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围绕强化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作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税收优惠政策举措,形成了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多税种,覆盖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等各兼并重组类型的税收政策体系,对降低企业兼并重组税收负担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主要包括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这些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增值税制度,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
针对采购设备进项税额给予退税,是现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其特殊性在于政策适用主体不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虽不是进出口业务,却列入出口退税管理范畴等。实务中,需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相关管理规定,从政策适用主体、备案管理、退税申请及退税设备后续管理等方面把握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
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 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并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将药品供货合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2007年7月1日起持续享受。
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
绿色环境税收是税收体系中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污染排放税、自然资源税的生态税费,凡与自然生态环境有关的税收调节手段都应包括在内。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旨在鼓励相关产业发展,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即征即退,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
A公司污水处理企业准备整体转让企业资产,通过出售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其中涉及到的无形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本文聚焦2016年以来增值税留抵退税、税率下调、延缓缴税等增值税“退、减、缓”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相结合,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佛山市南海区(以下简称“南海区”)煤电企业实施增值税“退、减、缓”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开展深度调研。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产品,是指农业初级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税收选择权包括适用政策的选择权、纳税方式的选择权、税务处理的选择权等多项内容,广泛存于不同税种和税收征管规定中。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出台的涉税规范性文件中,含有纳税人自主选择内容的文件就有约20份之多。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年度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对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按季进行减免税审批。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湖南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文化项目、数码电影、数码电视的设计等业务。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该企业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捐赠各类物品,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对该企业疫情期间捐赠物资免征增值税两万余元。
醴陵市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主营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等业务。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醴陵市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累计减免税费十余万元,缓解了资金压力,促进了企业发展。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株洲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城市清洁服务的公司。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该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共计三十余万元,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保证了醴陵清洁卫生。
株洲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是位于一家国有公共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十余万元。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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