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一)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法 国税预缴 国税申报 ①简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5% 与国税预缴相同 ②一般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1%)3%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1%)11% -进项
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资管业务增收增值税问题,由于许多许多的人不懂国家有关税收法规进行误导性误读,似乎造成好像对于私募不公的假象,误导投资者是不可取的。 首先来看看,在2016年全面进行营改增以前,金融业实施是实施营业税增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普通发票、价外收入等。 【提示】换算时税率包括17%、13%、11%、6% 3.核定销售额顺序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2.销售代销货物; (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销售服务收入。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一)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向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小规模纳税人转
就在12月29日,基金业协会 在基金行业估值群中,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的相关建议》。 本号认为,从文件行文来看,该建议主要适用于公募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参考,不适用于私募股权和其他类私募。注意只是参考,最终认定以税务局为准。所
不少人对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一直处于花非花雾非雾的状态, 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了有关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概念和详细划分,让我们看看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那些道理吧。 首先大家要清楚的是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完全是 两个概念 视同
1.细化征税范围:依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增加预付卡的增值税规定; 2.简并增值税税率: 取消13%税率,原销售或进口货物按13%税率的,改为11%税率(财税[2017]37 号); 3.进项税额计算抵扣:扣除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原则: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01混合销售小口诀 一人一笔一业务 内容必含货和服 此类确定为混合 税率划分看主业 生批零按销售货 其他则按服务缴 不可分别按明细 特殊事项依法规 02小口诀解析 一人一笔一业务:一人是指对同一个购货者或者服务对象,同一时间内发生的同一笔合同确定的经济
货物 销售进口有形动产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对象为有形动产)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7项) 销售无形资产 包括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技术、商标、著作权
周一接到客户(以下简称甲公司)的电话和邮件,内容如下: 邹所您好: 旅行社的报税是差额征收,下面是分开的两个问题 1、我们有 290 多万成本票开票名称是代订机票款,税务局那边说代订费不能减,他们认为我们只是收取服务费,不能全额入收入并全额减支出。
编者按: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的是增值税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进项税额抵扣除了要符合抵扣规则以外,还有七大事项需要注意。现以小文与各位老师进行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
视同销售方式下的销售: 1.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有价税务不认可); 2.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没有价格)。 【解释1】成本分为两种情况:①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②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根据规定统一
一、本题涉及增值税、消费税 甲企业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牌卷烟,乙企业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个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发往给乙企业加工成烟丝,乙企业开具增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正向列举) 【解释1】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的收入,必须换算
混合销售的征税规定 1.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 如果 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 销售
1.细化征税范围:依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增加预付卡的增值税规定; 2.简并增值税税率: 取消13%税率,原销售或进口货物按13%税率的,改为11%税率(财税[2017]37 号); 3.进项税额计算抵扣:扣除
【八项视同销售内容】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 2.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3.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 4.增值税纳税人
一、假法人 新办外贸企业需要有法定代表人,这时,乐于助人的MR.NO PROBLEM就来了,说:这个不成问题,我替你们找个朋友来当法人代表! 这样就不成问题了吗? 注意,法人代表不合规,外贸企业无法退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
一、免税 增值税的免税是指经济实体或进口商品的任何人既不用缴纳本阶段增值税,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制度下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在不考虑税负转嫁的情况下,税收由消费者支付,因此增值税的免税就具有不同于其他税种的特殊性。在其他税种的免税
我是相机销售公司,现对老客户促销新产品,开展以旧换新业务,问按收取的差价开发票,还是按相机的全价开发票?如何确认增值税收入?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国税发[1993]154号 )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
修改前《条例》全文 修改后《条例》全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
情况1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也不需要进行认证。 政策参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
第一组工程项目的抵扣率 1、建筑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1%;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
问题一: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后丢失了,业务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
我公司是无运输交通工具的船务公司,自己接下的标,然后租外面的船运货,请问本月此船的加油费,人工及其他费用的进项税额能否在我公司抵扣?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不是只限于道路运输?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
一、增值税纳税人 1、原增值税政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货 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配劳务以及进口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 2、营改增政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的单位和个人,为 增值税纳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不营业。
(一)增值税的产生和发展 增值税的设想最早由美国耶鲁大学的亚当斯(Adams, 1917)提出。 增值税的成功实践始于法国。 从世界范围看,欧盟实行的增值税较为完善,是各国进行流转税改革、推行增值税的蓝本。 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类。 生产型增值
基本规定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 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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