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出口企业领导应充分认识年终清算对企业全年出口退税工作的重要作用,安排足够力量落实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年终清算申报工作,并配合税务机关完成审核和检查工作。
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着纳税纪律松驰、征收管理不严的问题,尤其是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079号文对金融业营业税征税规定作了调整以后,落实情况参差不齐。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外销发票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等资料,向当地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手续。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将一些地段较好的企业占用的土地经依法批准向外商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土地收益经同级财政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除按规定上缴国家部分外,留给企业用于偿还债务,并转增国有资本金。
为加强对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各地主管税务局,文化局可视本地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和有利控管的原则,制定对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并报省地方税务局、省文化厅备案。
市、地、县税务机关需对赴沪建筑安装企业预征企业所得税的,可将企业名单与征收率(金额)告知驻沪办建管处,并提供相应凭证。驻沪办建管处凭企业提供的工程结算单据(发票),预征企业所得税;也可按市、地、县税务机关告知的其它方式预征企业的所得税。
兼并方为安置富余职工而兴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富余职工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含60%)以上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安置富余职工人数占企业从业人员30%(含30%)以上但不满60%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两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营业税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建设工程,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也不论其在核定基本造价时是否含税,均应照章缴纳营业税。任何部门下达的与税法相抵触的文都不能作为征税时的执法依据。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100%4.企业安置待业人员比例不足30%的,按实际安置待业人员数年人均1500元所得额,给予税前扣除。
纳税人对外投资、转制以及国家统一组织的清产核资过程中,其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增值部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考虑当前实际情况,对其增值部分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暂不并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主管财税机关应加强其监督管理。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属企业税后上交的利润或承包款以及投资参股企业的税后分红、凭完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补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93号《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在税务处理上属滞纳行为,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电力工业部在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的电力企业应税所得额(或亏损额)以浙江省电力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我省分支机构取得的国内保险业务净收入以省人民保险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党政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认真抓好本地区所得税清欠工作。要根据不同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清欠计划。
对邮电通讯发展公司为邮电部门安装通信工程,安装器材向邮电局领取,并向邮电局收取劳务费的,若公司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价款,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6号,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财税政[1995]11号、浙地税一[1995]18号及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一[1995]04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下列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同意在一九九五年年底前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见汇总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的机构(含省级)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其应纳的营业税,从95年1月1日起由省农业发展银行作省级收入,集中缴纳省国库。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应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对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可进行纳税调整,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包括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它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细则》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预售房地产取得预收款的,可暂按预收款的10%确定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季预征所得税,待该项房地产产权转移、销售收入实现后,再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按预缴的所得额计算应退补税额。
对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检查的情况,请各地于今年10月10日前以书面文件上报省局。省局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要下大力气抓收入,确保我省今年消费税任务的完成。省局将在今年适当的时候组织力量对我省消费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使用票据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国税函[1995]4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头两年交纳的所得税全额返还;后三年交纳的所得税按50%返还。返还的税金,应全部用于高新技术的开发,不得挪作他用。
自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包括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和钱塘江中游“三江”治理标准江堤工程集资款,下同)开征以来,一些市县陆续反映,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干政策和征管问题不够明确。经研究,现明确规定如下: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是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以下内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使用“外经证”:1、销售应税货物;2、移送委托供销应税货物;3、无偿赠送生产的应税货物;4、提供应税劳务;5、移送委托加工货物;6、应税货物移库;7、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在对技术合同进行审核时,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工作量较大的地方,可以指定一家税务代理机构(对受理该项业务的代理机构,省资审委将在适当时举办一次执业培训),办理前期审核手续,税务代理机构可按规定收取费用。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精神,对文化、技术培训所取得的收入一律适用“文化体育业”税目。因此,对从事汽车驾驶培训所取得的收入,适用“文化体育业”税目中的“文化业”子目征收营业税。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号《关于民航单位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旅游发展基金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