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壮大山区县高层次人才队伍,聚焦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拓宽引才渠道,搭建引才平台,更大力度、更加精准地帮助引进各类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基层人才成长渠道,推动技能人才提质增量。
关于奖补资金用途、拨付和兑现时间。由财政兑付的各奖补项目组织申报时间以具体申报通知或指南为准,原则上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限时办理。
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不断推进,并将在近年全面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全流程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会计核算作为财政核心业务中的重要环节,全面反映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全面绩效管理的数据体现。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对本单位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关于奖补资金用途、拨付和兑现时间。由财政兑付的各奖补项目组织申报时间以具体申报通知或指南为准,原则上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限时办理。
研发后补助资金由企业自主用于后续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人员待遇等支出;市财政局负责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并联合市科技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之间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可支付月数不足18个月的统筹区,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不下调。
为避免由于欠费影响您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在2021年4月30日前缴清2020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税务部门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凡在本院有尚未了结的被执行案件,具有浙江省户籍,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本院辖区,参加浙江省内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本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发挥规划对全省财政工作的战略导向和支撑引领作用。根据规划和新形势新任务,紧跟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动态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使资金流与决策流、业务流、信息流更好融合。
国别报告表:包括《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英文)》《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以及《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英文)》,共6张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省人力社保厅。
自然人股东限售股奖励资金由金融办完成个税的代扣代缴,并将完税后的资金直接拨付给自然人本人;企业限售股奖励资金由乡镇街道直接拨付给企业,分配给自然人股东部分由企业做好代扣代缴个税工作,并将完税凭证提交给金融办。
为规范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请各市财政局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人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联系人:杨树圣,联系电话:0571-87058441。
提供税收要素预裁定服务,实现估价归类结论两关互认、涉税化验争议联合纠错、税政研究和税政调研协同开展。全面推广出口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缩短证书审核时间。
政策覆盖问题。考虑到这个政策是阶段性、连续性、普惠性、综合性、贯彻性的政策,是为了给社会面提振信心,该政策覆盖范围尽量广,对企业一视同仁,做到应享尽享。
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建筑工人,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给予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为了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建立健全高质量现代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对经查实,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其违法信息将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杭州市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并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抓手,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推出一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形成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细服务的生动局面,实打实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管理,有效解决在工程价款确定、工程计价管控及竣工结算等方面中出现的各类计价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和成果评审等工作,由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高校等单位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省局直属分局、各市、县(市、区)登记机关执法办案机构负责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冒名登记情况调查处理。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省级层面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工作协调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把“凤凰行动”计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对集成电路企业项目投资,按设计类企业设备技术投资额(以实际财务发生数为准)15%、非设计类企业12%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特别重大头部企业,投资补助由属地另行明确。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
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管辖事项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或联合处理。招标人违反有关招标文件备案、异议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的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依法依规追究招标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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