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将社会保险费返还享受情况书面告知实际用工单位。社会保险费返还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在“其他科目”中支出,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106029.html

2020-03-04

浙江省法规

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135596.html

2020-03-03

浙江省法规

单位缴费人所属期2020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3月16日-3月31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申报的程序和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不变,减免额在申报时自动计算并直接扣减应缴费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35515.html

2020-02-27

浙江省法规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6/135605.html

2020-02-26

浙江省法规

凡目前仍在使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请务必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并升级到最新版本,同时在线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种变更信息,操作成功后再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35737.html

2020-02-24

浙江省法规

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抓紧复(开)工。疫情防控期间复(开)工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可计取施工降效费用,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应确定施工降效的内容并编制施工降效费用预算报发包方审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35948.html

2020-02-21

浙江省法规

执行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前,应依法查明不动产的土地用途(含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权种类、权属、权利负担、占有使用、已知瑕疵、欠缴的税费和本次变价应缴税费的计算方法以及其他实际状况,并制怍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35626.html

2020-02-21

浙江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66279.html

2020-02-13

浙江省法规

加快和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对在杭小微企业再给予优惠的,政府按两个月实际下浮部分的50%额度给予奖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135191.html

2020-02-09

浙江省法规

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退休、死亡以及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不计入裁员。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114784.html

2020-02-08

浙江省法规

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2e/146285.html

2020-02-05

浙江省法规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疫情期间有关办税缴费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135032.html

2020-02-04

浙江省法规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发票代开、完税证明开具和其它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详情请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34887.html

2020-01-29

浙江省法规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e/134918.html

2020-01-28

浙江省法规

自2020年1月1日起(费款所属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合并征收,生育保险费不再单独申报缴费(往期欠费除外),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特此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134884.html

2020-01-20

浙江省法规

民营企业发展促进工作应当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34780.html

2020-01-16

浙江省法规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功能基础上,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34703.html

2020-01-15

浙江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永康市税务局关于对全市部分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138983.html

2020-01-13

浙江省法规

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针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时,破产程序中针对债务人申报的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但该停止计息的效力不及于保证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35394.html

2020-01-10

浙江省法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自愿委托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税务代理等服务。没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将按照《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34629.html

2020-01-10

浙江省法规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做好2019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限2019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浙江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6c/134714.html

2020-01-10

浙江省法规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化导向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构建立、审、执、破人民法院工作格局,深化执行和破产程序衔接,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规定,在总结审判经验基础上,就相关问题纪要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182737.html

2020-01-09

浙江省法规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https://www.shui5.cn/article/7e/134305.html

2019-12-31

浙江省法规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70171.html

2019-12-31

浙江省法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公布,请认真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6/154956.html

2019-12-30

浙江省法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原《浙江省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浙工商企〔2018〕20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45153.html

2019-12-26

浙江省法规

本指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财务尽职调查时,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出具专业咨询报告,进一步提高财务尽职调查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服务质量。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134052.html

2019-12-24

浙江省法规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原则,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服务我省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的目标。

https://www.shui5.cn/article/67/134083.html

2019-12-11

浙江省法规

在杭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在杭州市萧山、余杭、富阳、临安、钱塘新区偏远地区执行往返需四小时以上公务,且无法回单位或家里用餐的,按照此次修订后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杭省级机关工作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非在杭市直机关在常驻地范围内往返偏远地区执行公务的相关费用报销执行属地标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39308.html

2019-12-10

浙江省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第三条中“用人单位按月(或按季)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缴纳时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税机关确定”的规定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33956.html

2019-12-10

浙江省法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自愿委托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税务代理等服务。没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将按照《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134101.html

2019-12-10

浙江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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