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请已录用残疾职工的单位抓紧办理确认及残保金抵扣手续;请未录用残疾职工或录用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依法缴纳残保金。逾期不来办理安置比例确认的,视同未安置残疾职工,按照单位人数缴纳残保金。
完善制造业企业差别化创新要素机制。对A、B两类企业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和建设各类开放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安置住房及项目实施主体等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费减免,尽可能降低有线电视、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收费。对安置小区的车位、电梯等设施建设和收费标准可报县级政府审批适当调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等承担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可以享受2019年第77号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温州市市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温财行[2013]63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指导未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的县(市、区)设立专项破产援助资金,及时解决无产可破或者缺乏启动资金的企业破产程序启动和推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安吉吉缘服饰有限公司等308户走逃、失踪及查无下落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5〕65号)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已有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本意见奖励资金的兑现,由上市公司股东或证券机构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市税务局提供减持限售股收入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部分的核算依据,市金融办根据企业申请资料以及税务局、证券机构的有关依据对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兑现,资金由市财政保障。
本指引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要求,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提供指导性意见。执行中若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左侧“特色业务”-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按钮,登录后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平台”,登录后进入“宁波税务特色应用”。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出口企业应于12月06日前将应抽查的纸质资料按统一封面装订成册(加盖页码章),制作出口退税抽查纸质资料清单(附件3一式二份,不装订于单证中),报至抽审人(附件1),逾期未报送的计入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台账,情节严重的,列入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名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浙江省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贯彻好省委省政府“三服务”活动精神,提升省注协服务意识和水平,经研究,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以电子版形式免费提供给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并由省注协监管部直接发送至各会计师事务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接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台地税政发〔2008〕21号)同时废止。
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正确性、合法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对全市税务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自愿委托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税务代理等服务。没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将按照《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按照市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标准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相关行业的企业,直接运用相关部门的评价结果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不再适用湖政办函[2014]46号文件规定的考核评价和减免方法。
根据市经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减免。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按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100%的减免;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的企业,按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80%的减免;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企业不予减免。
打造民政铁军。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锻造一支永葆忠诚、竭诚为民、务实奉献、创新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行政执法等信息公示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对2019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下同)且仅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下同)的新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制发或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境外税务指导,落实有关多双边税收协定,落实境外所得税税收抵免政策,避免重复征税。
请问财税2008年1号文中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即投资者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要缴纳的话请提供一下相关的政策文件证明。
衢州市区范围内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所有纳税人。其中,集团公司以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成员企业为实施对象。登记注册在衢州市区内的分支机构,若总机构在市区外的,以分支机构为实施对象;总机构在市区内的,以总机构为实施对象。
同一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应按不同房产类型分别计算销(预)售收入,适用相应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按不同房产类型分别计算销(预)售收入或计算不准确的,统一按高预征率房产类型预征土地增值税。
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落实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现将2018年度分行业亩均税收标准公告如下:船舶修造业亩均税收标准为2.26万元/亩;水产品加工业亩均税收标准为5.99万元/亩;机械制造业亩均税收标准为5.84万元/亩;其他制造业亩均税收标准为3.61万元/亩。
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省属科研院所管理序列,在承担各类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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