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规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企业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可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获奖人员在取得股权时,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也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的规定,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纳税。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系统(企业端)主要包括税控开票系统和生成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采用纳税人自建方式或委托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搭建等方式。使用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需将电子发票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涉及我省的有关资源税品目的实际适用税率进行了认真测算,经省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经认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对其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征缴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缴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有关资源税品目适用税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测评工作小组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对象、工作团队成员、工作步骤、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密条款等内容。其中保密条款要表明工作小组人员在税务风险评估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矿产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资源税若干政策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根据金华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金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782元,现将有关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情况公告如下:2016年度允许在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2003元[(66782÷12)×3×12%)]。
探索省内房地产项目分公司开发模式。建立完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预征动态调节和清算机制。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部门预算各项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省财政厅根据部门向财政申请的预算拨款数、投入项目的其他资金来源情况,对部门申请安排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审核确定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选择“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模块,然后对模块中内设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发票清单》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退税计算表》分别进行填报,对《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发票清单》,可输入软件产品关键字后,点击查询,然后勾选相应发票后自动生成。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业应税所得率原则上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八条幅度标准最低限。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单位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所属的市、县级机构的增减变动情况(名称、所在地、开业时间等)分别报送省国税局和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未发生增减变动的,无需报送相关资料。
省级机构或市、县级机构缴纳税款具体方法为:省级机构或市、县级机构当期应缴纳增值税=当期省级机构汇总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省级机构或市、县级机构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省级机构当期汇总的应税销售收入)。
市级机构汇总的销售收入,为市级机构及其县级机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提供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市级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和其适用的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汇总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市级以上企业单位(即中央、省属企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社会团体等)和部分市内跨区(县、市)经营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地方税费征收管理。除划归第三税务分局的管户外,第一、二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不变。
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企业,因购置专用设备资金额较大,负担重,购置并实际使用的次年可给予适当减征房产税的照顾,减征金额不超过购置设备金额的30%。
为便于省经信委和省发改委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可通过省经信委的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zjiip.org.cn)上传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更正或补充年度纳税申报)和备案资料。
因“营改增”全面实施及网上申报系统升级等原因,为保证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经研究,决定将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延长3日,由原来的5月31日延长至6月3日。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同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基数为20188元/人.年,2016年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征缴基数(20188元/人.年)×100%,征收期为2016年6月,一次性征收。
明确原《关于做好市区2007年度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金地税规〔2008〕5号)“有关政策问题”第二条第二款“对不能准确核算工资总额的建筑施工企业,经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按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规定比例计算的计费依据加在金施工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照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4%计算的计费依据申报缴纳。
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裁量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据以确定是否处罚,以及作出何种类别、幅度的处罚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的细化、量化标准。
本公告适用于丽水市级范围内未按规定建账建证的个体工商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减市本级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丽地税征[2011]113号)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现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等的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现对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等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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