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除保障性住房外,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一律不得低于2%。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可依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科学分析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增值水平,确定适当的差别预征率,强化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
对部分涉税事项,免予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采集相关涉税申请信息,直接免单,纳税人就可办结该涉税事项。具体包括报税、网上认证资格认定、纳税证明开具等2大类3小项4种表格(详见附件表1)。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对我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征收率问题公告如下: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征收率为0.5%,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政令畅通,预防行政争议,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各级地税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涉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对行政相对人涉税违法行为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裁量的权限。
根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7]2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确保我市个体税收定额核定工作更趋科学性、合理性,在各分局开展部分行业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市局决定对个体娱乐业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未按规定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主管地税机关要了解并及时解决扣缴义务人的需求,引导和督促其依法履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义务;对仍不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主管地税机关要加强纳税评估和检查力度。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省内跨市、县(含宁波,下同)经营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仍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有关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9]52号)的规定执行。
各地要加强对房产税税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税源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全省房产税税源清查工作方案》(附件1)的具体要求开展房产税税源清查,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房产税的税源清查工作,力求掌握完整、准确的房产税计税依据,进一步提高房产税科学化管理水平。
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机关依法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税务行政执法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增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现实要求。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发票必须采用计算机开具,可在收费的当日或当月汇总填开,填开内容应包括:用户名称、车牌号码、卡号、计费周期、通行费金额等,开具发票时提供《ETC用户消费清单》(附件2)。
纳税人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后,点击“涉税查询”模块中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选择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日期进行查询,并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
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CA证书总体目标为:2010年底实现各市、县(市、区)局最低使用CA认证用户达100户(不包括原试点应用户数),力争到2012年底前实现《网税系统》用户CA认证覆盖面超过50%。
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征管的,地税分局按规定征收入库;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的,地税分局应告知企业将相关的资料报送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或税源管理四科,由国税部门进行涉税审核。
个体经营者月累计销售额(包括本月前期已代开的普通发票金额和本次申请代开的专用发票金额)达到起征点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对其本月前期已代开的普通发票和本次申请代开的专用发票合计销售额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预征增值税。
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单位,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核算凭证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全额取得《建筑业统一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取得《建筑业统一发票》后按实际发票开具金额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我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的重要手段。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分局征收窗口在受理土地契税申报时,应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印花税的审核。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督促其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缴纳。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应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根据金华市统计局发布的市区2009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换算,我市2010年度允许在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1132元(37745÷12×3×12%)。对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最高限额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各单位要按照房地产业所得税行业模型的要求,加强对所辖房地产企业的宣传辅导,重点做好相关财务数据和资料的采集、核实工作,确保对象数据的真实、完整。同时,从2010年2季度起做好各预缴申报表格数据采集和分析比对。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稽查部门应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及时将《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送达相应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
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修改升级前,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销售额的监控,对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22令)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3月20日前已纳入辅导期管理的商贸企业,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因股权结构变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先由企业到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企业凭《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
本办法所称的债权转股权是指境内债权人以其对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辖的内资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享有的债权向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公司的债权转换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的行为。
对2009年各行社已摊销的省联社生产管理服务用房购置费,暂不作纳税调整,在2010年提取的折旧支出中作抵减,不足抵减部分,由各行社作纳税调整。
持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招用人员的,参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形式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办理部门为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详见《杭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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