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17]1571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1-18
摘要: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省属金融企业和各市财政部门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有财务决算和软件技术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厅(金融处)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

财金[2017]1571号        2017-11-18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财金[2017]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填报要求

  有关市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填报汇总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

  二、报送要求

  有关市财政局应于2018年4月1日前,向我厅报送1份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有关市财政局报送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应向我厅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打印)、户数变动分析表的顺序装订。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信用社单列)、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及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汇总报表,无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

  三、报表考核

  省属金融企业和各市财政部门要认真、及时完成2017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厅将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金融业务报表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1]1294号)精神,对各单位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年度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四、其他事项

  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省属金融企业和各市财政部门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有财务决算和软件技术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厅(金融处)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金融处联系电话:0551-68150245

  0551-68150327(传真)

  久其软件联系电话:400-119-9797

  附件:财金[2017]11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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