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致全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公开信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9-5-24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的统一要求,山西省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届时,您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核查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核查一致后予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上牌全流程的电子化、无纸化。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您在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自2019年6月1日起,如果您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由主管税务机关为您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您也可以自行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多元化办税平台查询、打印。 三、自2019年7月1日起,您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缴税注册登记新模式,让数据多跑网路,让您少跑马路,大幅降低您的办税成本,办税办证更加便捷。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电子化,从源头上杜绝伪造、变造纸质完税证明的风险,让您的信息安全更有保障。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9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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