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岛外非独立核算的保险机构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厦地税政一[2000]28号 2000-11-29 税屋提示——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 [部分废止]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收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地税征[2000]4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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