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黑龙江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答复 张忠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积极优惠税收政策促进财政增长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我省比照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政策建议,我局曾多次向国家税务总局做过专门请示。按照现行税收管理权限,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为此我局已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建议省政府向国家争取扶持经济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继续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您的建议,争取优惠政策早日实施。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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