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率是增值税的法定税率,非税收优惠。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相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常见的适用情形包括: 一、出口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具体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特别说明:完全在境外消费具体是指: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2.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自贸区税务局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