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18592] 营改增前,出售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款在地税一次就能办完,营改增后,是否需要两头跑,分别到国税、地税缴纳税款?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不需要。为方便纳税人办税,部分业务的增值税将由国税局委托地税局征收,并代开增值税发票。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属于委托代征范围,因此,出售二手房的纳税人,可在地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厅或房地产交易大厅等办理场所办理完所有涉税事项。 [网友18632] 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是否要到国税交税和开票?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的规定: (一)个体工商户应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应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网友18672] 有哪些办税渠道,可供选择?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各地税务机关在充分利用好实体办税服务厅资源的同时,会加快完善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平台的功能,努力实现各类办税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多元化办税渠道顺畅高效。系统技术人员会及时解决纳税人网上办税遇到的技术问题,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区会安排专人辅导纳税人操作自助办税系统。 [网友18693] 为应对营改增,税务机关有何便利办税的举措?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各地税务机关将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以及导税服务、提醒服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同时,税务机关积极通过开展同城通办、国地税合作、合理简并申报缴税次数等便利纳税人办税。 [网友18724] 我的经营地点离主管税务机关较远,能选择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税吗?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各地办税服务厅将大力推进部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同时,还将通过系统自动预警或人工直报方式,建立办税服务厅等候状况实时发布机制。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实时向纳税人发布相关信息,便于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时间和办税地点。 [网友1834] 营改增后,国税局主要负责办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哪些业务?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营改增后,国税局主要负责协调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做好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系统的安装及维护工作,以及对同级地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操作及相关政策的培训工作。 [网友18755] 哪些业务可以同城通办?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明确了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在内的7大类53个事项列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各地税务机关将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同城通办,具体通办事项请以各地税务机关公开信息为准。 [网友18769] 我是老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后,去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税的人员会增多,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办税效率?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 各地国税机关会科学评估现有办税服务资源的使用状况,充分挖掘现有潜力,通过合理调配窗口设置、添置自助设备、优化窗口人员配置等方式,努力提高现有办税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效率,各地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设立营改增纳税人绿色通道。同时,税务机关将积极优化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渠道,积极引导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增纳税人多元化办税,减少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网友18838] 我单位是一家建筑公司,原来交营业税在地税局管理,5月1日营改增后交增值税就在国税管理了,这样算下来,2016年我单位在国税局、地税局管理的时间都不到一年,这是否会影响我单位参加2016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纳税信用按年度进行评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不参加本期的评价。营改增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时间,从原地方税务机关税务登记日期开始计算。如您单位原地方税务机关税务登记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前,且2016年12月31日(含)以前没有注销,就可以参加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的条件。 [网友18719]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没开完还能继续开到6月30号,那期间开的发票应该申报国税还是地税?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2016年5月1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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