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关于信用建设,一方面我们注意到惩戒机制的可喜效果,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可能有人担心信用机制可能会被滥用,请问发改委是否注意到这一现象?如何把握好信用工具的边界? 【孟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在各地方、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进展,在规范市场秩序、树立守信社会风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包括在座媒体等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和积极评价。对于你提到的信用机制被滥用的担忧,这是我们在工作中重点关注重点防范的问题之一。我们注意到,个别地方违法违规将不适用于失信惩戒机制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发现的此类问题,我们已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什么样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失信到什么程度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将受到哪些制约和惩戒,这些都要有明确的法定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三个防止”,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包括个人信用分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举措应用的泛化、扩大化。 我们深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非一日之功,而社会各方对此充满了期待,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过程中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宣传解读,对信用建设的概念范畴和具体措施进行精准解读,形成广泛社会共识,防止误解误读。二是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加快完善信用法治建设,为信用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三是更加注重凝聚共识,在理论上加强探索,发动各方力量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在实践上依靠群众,出台政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最大共识。四是更加注重工作引导,加强对基层实践的指导,对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纠正。 在这个工作过程中,希望继续得到媒体的大力支持,帮助我们将信用宣传带进千家万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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