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征[2000]24号 2000-6-28 税屋提示——依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12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8月15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2000]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而告之,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意义和安装税控装置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0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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