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外商独资企业)购置的自用办公楼可否对外出租?如可以,将涉及什么税收问题? 外商独资企业购置的自用办公楼可以对外出租,主要涉及以下税收: 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法规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外商独资企业自用办公楼对外出租应按“服务业―租赁业”计缴营业税,税率为5%。 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第二条明确财产租赁为应纳税凭证。因此,外商独资企业自用办公楼对外出租签订了租赁合同,则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计税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因此,外商独资企业应按自用办公楼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当地规定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房地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核定,未经核定者,不得开征。 第三条 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企业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外商独资企业应将自用办公楼对外出租的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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