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孙楠、廖冰寒)顺德一名老板李某拖欠三名工人五个月的工资,近日却因为要交税才支付工人的薪金。原来,顺德法院冻结了他的纳税账户,使得他无法正常纳税,李某最后只能“急求”法院解封,存足了足够执行的款项。 马某等三人原本在顺德区某电镀厂的车间工作。该车间由杨某承包。去年9月,杨某因经营不善,在拖欠马某等三人8、9月的工资近2万元的情况下,撤离电镀厂。马某等三人无法找到杨某,只得以电镀厂为被申请人,向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结果认定,电镀厂应向马某等三人支付足额工资。但电镀厂拒不履行,马某等三人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电镀厂的经营者李某却提出,马某等三人的工资就应该由杨某负担。但法官随即表示,应支付三人工资的是电镀厂。 法官对电镀厂在多家银行的账户仔细甄别,最终确定其用于缴纳税金的账户,并立即冻结该账户。两天后,李某主动联系法官,称他已向法院冻结的账户存够执行款,因电镀厂近日需要交纳一笔税金,请求法院尽快对该账户解除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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