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屋 > 地方法规 > 国外
返回首页
我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
序号Serial No.
国家或地区Jurisdiction
签署日期Signed on
生效日期Effective from
执行日期Applicable since
中(China): 1997.1.1乌(Ukraine): 股利特个人(Dividend,Interest,Royalties andIndividual Income Tax):1996.12.17;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Tax):1997.1.1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财税专题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服务号
综合订阅号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