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行业的原材料主要是原木,本地区由于利用收购凭证购入原木的数量占绝大多数, 所以进项税的管理难度很大。而部分由林业部门开具原木发票购入原木的企业,虽然有多列金额现象,但总的看来问题不大;尤其是林业部门有年度砍伐计划,严格执行《森林法》的规定,开具的原木发票销售总量,不可能超过砍伐计划的规定,可信程度较高。 一、 评估指标参数表 增值税税负参考值 销售收入变动范围 二、评估方法 (一) 投入产出法、实耗法 为了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选取了出材率、耗电量两个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数量,通过实地调查、盘点等方法核实企业的期末库存,保证账、实一致,最后,倒挤评估期销售数量,换算为评估期的销售收入,与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查找问题。 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量 = 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 * 出材率 评估期产品产量 = 评估期生产耗电总量 ÷ 单位产品耗电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量)* 产品单价 (二) 毛利率差异率 毛利率差异率=(本企业产品类型毛利率 - 行业该产品毛利率)÷ 行业该产品毛利率 × 100% 1.前提条件:需要按照本地区企业的产品类型、原材料种类细化毛利率标准值,确定差异率的峰值,对异常的企业进行约谈、调查。 2.数据来源:企业的产品毛利率可以从企业申报的损益表中获得,也可以从企业的其他财务资料中取得,与地区标准产品毛利率相比较可以找到差异,确定嫌疑;对产品单一的企业尤其适用。 三、农副产品收购收购凭证的控制管理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该行业特点是销货时一般开具专用发票,在销售环节较难偷税,偷税行为基本发生在进项方面,他们多利用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虚增存货库存,多抵进项税额,降低税负的方法进行偷税。 (一)、其偷税手法主要有: 1、未有经济业务发生,通过自行虚开的收购发票,虚增存货多抵进项税额。 2、有经济业务发生,虚开存货数量、金额多抵进项税额。 (二)、检查方法: 1、综合分析法:对税负明显偏低,存货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增长的。结合同行业税负水平,原材料库存情况及本企业上年同期销售量、库存量、税负率等进行综合分析,找出问题疑点,确定检查重点。 2、账实核对法:到企业存货地点进行实地盘点,账实核对。这是检查虚增存货类问题关键的步骤,企业账务处理再高明,在实物面前也会露出偷税的蛛丝马迹。 3、实地核查法:到车间、仓库查看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看是否票实相符。 4、延伸调查法:到相关原木销售地,农业生产者处调查,查看企业购进货物的业务是否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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