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浙财社[2003]37号 2003-5-16 市各业务主管部门,省属驻湖各有关单位,吴兴区、南浔区财政局: 财政部第26号令,重新公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同时确定财政部2000年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字[2000]5号)及若干问题解答废止。为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决定废止《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会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湖财会[2002]209号)。 湖州市财政局 二ΟΟ三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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