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22]6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并下达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30
摘要: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联动,因地制宜建立对示范区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督促示范区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方案,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板,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并下达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金〔2022〕64号     2022-05-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现公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见附件1),下达奖补资金预算(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联动,因地制宜建立对示范区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督促示范区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方案,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板,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要规范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加强全流程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该项指标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请你厅(局)在收文后15日内提出直达资金分配到各示范区的方案报我部备案,接到我部反馈意见后7日内下达预算。你厅(局)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发文,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并同步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

  1.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doc

  2.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预算下达情况表.doc

财政部

2022年5月3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