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南京市2021年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奖励单位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1〕200号 2021-12-17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支持促进我市企业人才发展,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进一步鼓励我市企业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致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产业工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人社规〔2020〕2号),经企业申报、市区评审、公示等程序,现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5家企业为2021年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AAA级奖励单位,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2021年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AA级奖励单位,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21年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A级奖励单位。给予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家单位“最佳组织奖”、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8家单位“优秀组织奖”。希望受奖励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南京市2021年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奖励单位名单 2.南京市2021年执行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奖励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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