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发[2005]7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4-18
摘要:各地应积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获取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代开发票及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有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5]74号        2005-4-18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在国税局门临开票的流动业户,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地方附加费可根据各地情况由国税局代征或自行征收。

  二、各地应积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获取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代开发票及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有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05年4月1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