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的执法运行机制。用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以达到减少和杜绝引发税收执法风险的行为发生。要从定岗定责、设置工作流程入手,对执法岗位实施有效的责任考核,降低执法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正在开展的机制创新、横向监督和“税收执法、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工作就是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快计算机应用步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税收事务,通过计算机的刚性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防止权力滥用;三是健全集体审理、审核制度,坚持对重大税务案件、税务稽查案件和减免缓税款以及双定户核定税额的集体审理审核,进行事前、事中监督,防止一人独断专权和暗箱操作;四是解决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监控问题。目前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上重点就是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监控问题。在税收征管的实际工作中,一些岗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定额核定、税务稽查、减免税审批等岗位等),确保办事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同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考核力度,对税收执法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按季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与个人收入挂钩。税收执法监督应在加强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发挥外部监督的重要作用。如要加强办税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向纳税人明示税务机关的行政要件,包括职责范围、执法内容、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行为时限以及违法责任惩戒方法等,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3、强化执法过错追究,以责任来制约。从拜城县地税局这几年工作实践看,落实责任追究既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难就难在它是权力监督全过程中最实际的部分,直接触动个人和单位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难度最大的环节。因此,只有在抓责任追究的落实上狠下功夫,认真解决落实责任追究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落实责任追究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在落实责任追究上取得突破,才能使税收执法监督得到真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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