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CDR,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试点企业,以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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