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主要文件规定有: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第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第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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