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纳税人向笔者咨询,购置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50%的费用后,以后年度的折旧应如何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5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以后年度折旧怎么算,核心在于“剩余年度”如何理解。笔者发现,部分纳税人较为困惑,“剩余年度”究竟是按照自然年计算,还是按照月份计算。对此,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解读》中明确,按自然年计算折旧。 案例 M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2022年6月购进价值600万元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那么,假设M企业的会计折旧遵循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则其会计处理为:2022年,计提折旧额=600÷5×6÷12=60(万元);2023年—2026年,计提折旧额=600÷5=120(万元);2027年,计提折旧额=600÷5×6÷12=60(万元)。 税收上若采用直线法,则税会无差异。若采用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M企业的税务处理为:2022年计算折旧额=600×50%=300(万元);接下来,按自然年计算折旧,折旧期限共5年,具体为2022年—2026年。即2022年“当年”视为一年,“剩余年度”为最低折旧年限减一年,即2023年—2026年为剩余折旧年限4年,每年度税收计算折旧额=300÷4=75(万元)。 也就是说,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的时间,无论为2022年1月还是2022年11月,2022年均算一年,“剩余年度”均为最低折旧年限减一年。 解决“剩余年度”问题后,享受设备器具50%一次性税前扣除的纳税人,还应设置好相关台账,每年准确进行纳税调整,避免因人员交接、工作权责变更,导致税务处理接续不及时或不准确。接上例,M企业每年应做的纳税调整如下: M企业纳税调整台账 (单位:万元)
原文标题:《企业购置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剩余年度”理解对,折旧才能计算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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