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赣府字〔2022〕34号 2022-06-16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各地要认真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本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