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舟地税发[2006]13号 2006-4-3 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局文件精神,及时做好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的工作。我市应税合同金额占比暂按省局规定的下限执行。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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