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税[2006]32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住房转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0-24
摘要: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原值的计算《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是指个人购买原公有住房时,按照政府或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享受的住房规定面积,具体由个人提供《个人购房申请及资金补偿额计算审批表》以及其他有关书面证明。

  (二)减免税申请个人出售住房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应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附后),经审批同意后,享受有关减免税优惠。

  1、对于在原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应于购房30日内,向原住房所在地的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纳税保证金退抵手续。申请减免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2)新购房的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或夫妻名义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合同、纳税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对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纳税人,纳税人在申请减免税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2)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配偶或夫妻名义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自有住房的合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对于产权转让人为已婚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名义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在《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内签署同意,同时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存档一份,纳税人一份,委托代征单位留存一份;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并详细说明原因。

  八、有关法律责任纳税人提供虚假的计税凭证和证明材料,少缴或不缴税款以及骗取减免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1.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计算表

  2.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个人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审批表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出售住房的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房产证号  
转让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纳税保证金)   出售日期  
新购住房的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房产证号  
购买金额         购买日期  
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申请免税
申请原因:
上述所出售住房系本人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对出售该住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申请免税额   税务机关审批金额  
个人在1年内换购住房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或减免税
申请原因:
□1、为改善住房条件,本人在出售住房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买了房屋,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退还出售住房时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2、为改善住房条件,本人在出售住房前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买了房屋,除此之外,本人无其他自有房屋,现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对出售住房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照顾。
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数额/减免个人所得税数额   税务机关审批金额  

申请人声明:我保证本人以上减免税申请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纳税人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出售住房的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房产证号  
住房购买人   身份证号码  
项 目 纳税人申报金额 税务机关审核金额
查实征收 核定征收
1、住房转让收入      
2、房屋原值      
3、税金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土地增值税      
(5)印花税      
(6)其他      
4、合理费用      
(1)装修费用      
(2)贷款利息      
(3)手续费      
(4)公证费      
(5)其他      
5、应纳税所得额      
6、税率      
7、核定征收率      
8、应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9、个人所得税免税额      
10、实际应缴个人所得税      
我声明:此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理人  
征收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注: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

  2、逻辑关系公式为:1-2-3-4=5,5×6=8或1×7=8,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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